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中聯油脂公司爆出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進一步地波及到供應泰山企業、福壽實業及福懋油脂等三油廠,以及聯華、廣達香、桂冠、美食家食材通路、卜蜂、老協珍,大賣場康達盛通、大買家、晶華酒店、路易莎、爭鮮、貴族世家、大賣場、超市等數百家業者,並且持續擴大當中,這顯示該起超標事件已由上游的原料延伸至中游的食品加工和下游的銷售者食用,影響範圍超出想像中的嚴峻,尤其是,苯駢芘係屬於多環芳香烴(PAHs)的一種,是國際認定的一級致癌物,可能在食品高溫加工、燃燒過程中產生,或因環境汙染混入食品,長期暴露於高濃度環境下,更會增加健康風險,因此,針對此一漸進、累積、加惡的油匹安全及其滾動性食用戕害,實有加以嚴肅看待之必要,特別是關乎到業者之自律、中介之他律與政府之法律等多重管理機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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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油事件揭示了現代食品供應鏈中的諸多結構性問題,從中聯油脂公司爆出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超標開始,該事件迅速波及到中、下游的食品加工企業及零售商,顯示出整個產業鏈的脆弱性和缺乏有效監管的問題,此一事件不僅是食品安全的危機,更是對整個社會結構、文化認知和管理體系的一次嚴峻考驗。
首先,從產業鏈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食品供應鏈的高度集成化,使得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差錯,便可能造成整個系統的崩潰,中聯油脂作為上游供應商,其產品流向涵蓋了眾多中、下游廠商、業者,這意味著上游的任何環節疏漏,都可能會對整個油品市場造成廣泛影響,以此觀之,這種集中化的供應鏈模式,雖然是提高生產效率,但也增加了風險的集中度,尤其是食安制度與油品產業鏈相互交織拉扯的深層問題。冀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直指出來的是:首先,長期以來,台灣的食用油市場係以集中採購與代工整合為主,上游原料供應與代製體系有其高度的連動,然而,這種操作模式在此次事件中顯得脆弱不堪,作為上游供應商的中聯油脂,自主管理失靈而未能及時發現問題,進而導致大量問題油品流入市場,此一現行的自主管理制度,又是否足以應對如此龐大的供應鏈風險?
其次,從食安社會學的視角分析,毒油事件暴露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制度缺陷,雖然有自主檢測和第三方檢驗的機制,但實際操作中往往流於形式,未能真正落實到位,以這次事件為例,主要是下游企業進行的再檢驗,從而揭露了上游的自律失靈問題,藉此突顯業者自主管理機制的失調,這亦提點了我們,食品安全不能只是單靠法律和制度,更是需要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共同作用。
再則,從文化認知社會學的觀點出發,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認知和信任,也受到嚴重挑戰,隨著事件的不斷發酵,處於資訊不對稱情境的消費者,開始質疑食品標準和檢驗制度的有效性,這對於油品市場及其食安信心,勢必是會造成深遠影響,更遑論於層層把關所出現的乳酪效應(Swiss Cheese Model),在此一事件中尤為明顯,特別是一旦信任崩潰,更將會導致消費習慣的改變和市場結構的重塑。
最後,從壓迫結構社會學的角度審視,事件中的利益鏈條和權力結構,這也是需被重新審視,大型企業在市場中佔據主導地位,其行為不僅影響消費者健康,也關涉到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如此一來,包括CSR、ESG、SDGs等所謂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和實踐,當有更多文明化的發想、提問,至於,國家機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僅是監管者,更應該要有捍衛人民食用安全的積極性作為,這其中包括:(一)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提高檢驗頻率和標準透明度,以保障食品安全;(二)推動企業自律,加強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督相結合,以有效提高整體供應鏈的風險管理能力;以及(三)政府應建立更積極的監測機制,定期對高風險產品進行抽檢,以早期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
總之,此次毒油事件不僅是一次食品安全危機,更是對於整個社會結構和文化認知的一次深刻反思,特別是窺見到不容小覷、忽視的迷亂現象:企業自律失靈、監管機制不足以及消費者的健康風險被忽視,如此一來,我們需要以更加全面、系統的視角來審視和改進現行制度,以確保未來不再重蹈覆轍。
致《如幽靈般的苯駢芘》
毒油流竄市集間,苯駢芘如幽靈般遊走,從上游到中、下游,每一滴油都在呢喃著風險的秘密。
業者自檢的合格證書,如同一紙空文,在下游的揭發下,真相如醜陋的面具被撕下。
四大超商急發聲明,如同舞台上的演員,表演著「我們無辜」的戲碼,映照於 消費者手握發票,心中卻是忐忑不安的反諷寫照。
衛生局如同無牙之獅,在食安法的籠子裡咆哮,卻無力阻止油品的流竄,尤其是那3萬元至300萬元的罰鍰,不過是對巨獸的輕輕一撫。
1,300噸的問題油,化作7萬2千多桶的隱患,在夜市、小吃店、便當店中蔓延,每一口食物,都可能藏著風險的種子。
在這場食安風暴中,我們看見了制度的漏洞,自律的破功,以及他律的疲憊。
但願在這場危機後,我們能真正反思,不再只是空談道德期許的管理機制,而是用具體行動去填補那無盡的裂縫。
毒油事件,如同一面鏡子,投射出我們社會的脆弱與無奈,願未來,不再有這樣的反諷詩篇,而是安全與信任的真實篇章。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經濟日報,2026.07.02:「中聯油脂供應沙拉油原料驗出致癌物,問題油品波及老牌食品廠」)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從沙拉油驗出致癌物事件反思臺灣食品安全
國內油脂代製大廠「中聯油脂公司」自主檢驗發現,其生產的大豆沙拉油原料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達 4 倍,引發不少人擔心是不是又遇到「毒油事件」。該批問題原料總計約 1,300 公噸,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資料,問題油品約一千三百公噸,苯駢芘檢出量為每公斤8.1微克,超過我國法定限量每公斤2.0微克,已流入國內三大油品巨頭:泰山企業、福壽實業、福懋油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緊急啟動預防性下架與退貨機制。
什麼是「苯駢芘(BaP)」?致癌分級: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級致癌物」(確定對人體具致癌性)。來源成因:通常非惡意添加,多在高溫加工、烘炒、環境污染或管線殘留過程中產生。健康風險:長期或大量攝入會增加氧化壓力、誘發慢性發炎、造成 DNA 損傷,並可能提高肺癌或消化道癌症風險。此事件不只是單一企業的產品瑕疵,更反映臺灣食品安全管理仍存在若干結構性問題。
一、食安管理仍過度依賴業者自主管理
此次事件是由業者自主檢驗後主動通報,顯示企業內部檢驗制度仍發揮了一定功能,這一點應予肯定。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一批在四月製造、數量高達一千三百公噸的油品,直到六月底才因後續檢驗發現異常,期間部分產品可能已進入加工、餐飲及零售市場。這代表現行制度仍高度依賴業者自行把關,政府監督多半是在問題發生後才介入。
食品安全不能只建立在企業良心與自主通報之上。對於食用油、乳製品、肉品及嬰幼兒食品等高使用量、高風險產品,政府應提高強制抽驗頻率,並採取不預警稽查、跨批次檢驗及供應商現場查核。若只要求業者每隔一段時間檢驗一次,很可能出現「送驗樣品合格,但實際大量產品不合格」的管理漏洞。
二、食品供應鏈愈集中,食安風險愈容易被放大
這次問題油品由一家上游油脂業者供應,再經由多家知名品牌分裝或製成其他食品,影響範圍迅速擴大。後續追查甚至涉及飯店、食品工廠、餐飲業者及各類加工產品,顯示現代食品產業具有高度集中與複雜分工的特性。
當同一批原料同時供應許多品牌時,一旦上游發生污染,受影響的就不只是單一商品,而可能形成全國性的食安事件。因此,主管機關不能只監督最終包裝上的品牌,也應強化上游原料供應商、代工廠及進口商的管理。品牌公司也不能因為只是向他人採購原料,就將責任完全推給供應商。只要商品貼上自己的品牌、由自己販售,就有義務對原料來源、製程及檢驗結果負最終責任。
三、產品流向與資訊公開速度仍有改善空間
食安事件發生後,消費者最想知道的是:「哪些產品有問題?批號是什麼?我在哪裡買到?已經吃下肚怎麼辦?」然而,事件初期公布的品項、批號及下游名單不斷增加,容易造成民眾資訊混亂,也顯示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尚未達到即時、完整及精確的程度。
主管機關應建立統一且易於查詢的食安事件平台,將產品名稱、照片、製造日期、有效期限、批號、銷售通路、退貨方式及回收進度集中公布,並即時更新,而不是讓消費者分散查找各縣市政府或不同品牌的公告。對大量供應餐廳及食品加工廠的十八公升營業用油,更應完整揭露流向,因為一般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外食或加工食品攝取問題油品。
四、處罰不能只停留在罰款與下架
依現行規定,業者未依規定通報、改善或回收,可能面臨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然而,對大型食品企業而言,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罰款,有時只是營業成本,未必具有足夠嚇阻效果。
真正有效的責任追究,應包括問題產品全數銷毀、回收費用由業者負擔、消費者退費或合理補償、公布調查報告,以及要求企業限期提出製程改善與第三方驗證。若查明涉及隱匿、延遲通報、偽造檢驗資料或明知不合格仍出貨,更應追究負責人的行政與刑事責任。食安管理的目的不能只是事件發生後「趕快下架」,更要讓失職者付出與危害程度相當的代價。
五、社會應理性看待風險,但不能因此淡化責任
苯駢芘屬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可能因環境污染或食品高溫加工而產生,並被列為具有致癌危害的物質。不過,「驗出一級致癌物」並不等於吃一次就一定會罹癌,實際健康風險仍與攝取量、攝取時間、個人健康情形及整體暴露程度有關。長期、反覆暴露才是更需要重視的問題。
因此,政府與媒體一方面不應使用過度驚悚的說法製造恐慌,另一方面也不能以「少量食用不會立即致癌」淡化違規事實。食品標準的意義,就是在科學風險評估下設定安全界線;既然檢驗值超過法定標準四倍以上,就必須嚴肅處理。消費者可以不必恐慌,但有權要求誠實、透明且可被信賴的食品管理制度。
六、結語
食藥署此次採取的是「分層風險管理」:
一、使用受影響油品製成的調和油,或加工食品中使用受影響沙拉油比例達20%以上者,須於7月6日24時前完成預防性下架。
二、未達下架條件的產品,則須在同一時間前自主揭露使用資訊,讓消費者辨識。
面對苯駢芘,與其只擔心一批問題油,更值得留意的是少吃焦黑燒烤與重度煙燻食品、避免長時間接觸油煙,並維持均衡飲食。少吃直火燒烤與煙燻的高油脂食物,因為脂肪滴到明火上裂解是苯駢芘的主要生成途徑,越肥、越焦、越靠近火,苯駢芘越高。炒菜全程開抽油煙機、遠離菸霧,切斷比吃進去更危險的吸入途徑。苯駢芘不會累積在體內,進入人體後幾天內就會被代謝、分布再排出,不像戴奧辛或是塑化劑那樣長期囤在脂肪裡。所以日常均衡攝取十字花科蔬菜與適量薑黃與多喝水,幫身體的解毒與抗氧化系統運作順暢。
這次沙拉油事件再次提醒我們,食品安全不能只靠事後下架、退貨與道歉,而應從原料採購、製程控制、批次檢驗、流向追蹤到資訊公開,建立完整的預防制度。政府必須從「事件處理者」轉變為「風險預防者」,企業則應從最低限度的合法經營,提升到真正對消費者健康負責。唯有提高違規成本、落實源頭管理、強化第三方檢驗並保障民眾知情權,才能逐步修復社會對臺灣食品安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