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01.鞭刑公投愛憎結
02.繞境進香香燈腳
03.印度之亂移工島
04.剴剴事件兒托法
05.長者換照做半套
06.桃園市可負擔宅
07.兒盟印記剴剴案
08.三質疑與兩訴求
09.擴大預防性羈押
10.環境平權身障者
11.慢車酒駕新破口
12.消長之間GDP
13.去父留子缺精荒
14.出行困境加油站
15.乾哥乾妹揭個資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四月份的第三周(2026.04.20)所羅列出來的七字箴言包括有「鞭刑公投愛憎結」、「繞境進香香燈腳」、「印度之亂移工島」、「剴剴事件兒托法」、「長者換照做半套」、「桃園市可負擔宅」、「兒盟印記剴剴案」、「三質疑與兩訴求」、「擴大預防性羈押」、「環境平權身障者」、「慢車酒駕新破口」、「消長之間GDP」、「去父留子缺精荒」、「出行困境加油站」以及「乾哥乾妹揭個資」等15則的七字時事箴言,這也使得相與對應的延伸性思考,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首先,「鞭刑公投愛憎結」,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頻傳,對此,在野黨立委倡議台灣應效仿新加坡有鞭刑制度,並且宣布將正式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鞭刑)》政策公投案,主張依循民主程序,將國家是否有必要針對特定重大犯罪,建立更具嚇阻效果之特別刑法制度,交由全民共同表達意見,以作為後續制度的規劃與法制作業的重要依據,此一舉措,不只是政策倡議,更是讓全民共同思考『我們要什麼樣的正義』的重要時刻,把選擇權交還給人民和履行公民政治;「繞境進香香燈腳」,有『粉紅超跑』之稱的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媽祖,今年(2026年)徒步北港進香於04月12日的午夜舉行登轎儀式後,隨即於凌晨零時45分左右,在萬眾香燈腳聲聲齊喊『進喔!進喔!』的高昂氣氛下正式啟程,進香團人車布滿台1線南、北雙向車道,一路簇擁媽祖婆出巡,今年進香報名進香逾46萬人破紀錄,拱天宮地區如不夜城般,廟方也首度請值年爐主媽祖一同乘轎進香,今年的白沙屯媽進香去程與北返天數相近,沿台1線南下出發,預定16日到北港,17日午夜零時10分在北港朝天宮舉行進火儀式後折返,預計20日回鑾、下午4時10分進宮安座,值得一提的是,由於與大甲鎮瀾宮遶境時程相近,北返途經彰化時,有機會巧遇大甲媽繞境,再創『雙媽會』的宗教盛會佳話,請記住:這是一場屬於心靈的旅程?安全在那裡?信心又在那裡?我們是否該重新審視這條路?或許,我們需要的是一場反思,一場關於信仰真諦的反思,一場關於社會責任的反思,一場關於人性尊嚴與價值觀的反思,更是一場關於如何找到安住其心心靈結構的自我反思?而在『粉紅超跑』依然前行之際,關於『聞—思—修—行』的自為功課,才正在開始;「印度之亂移工島」,首批印度移工最快將於今年(2026年)引進,對此,主管機關勞動部表示,引進與否需要吻合企業端對印度移工的需求,以及印方能否符合我方要求和把關等這兩大前提,然而,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於4月3日提議《建請行政院與勞動部立即中止引進印度勞工計畫優先確保國人治安與性別平權環境》,累計至04月13日為止,附議人數已經超過3.3萬人,印度之所以讓人害怕,是因為它是有名的性侵犯罪大國,2018年之際,印度乃是全球十大對女性最危險國家的第一名,2022年,平均約每20分鐘就有1名女性遭性侵,2024年,有一篇名為『在印度,強姦已經常態化了嗎?』的專題報導,更誇張的是,侵害對象不分性別,甚至於是不分物種,以此觀之,台灣社會對於印度移工的恐懼與排斥,反映出台灣在全球化背景下對於多元文化接受度的不足,這種情緒化反應可能會阻礙台灣在國際勞動力市場中的競爭力,也不利於建立一個包容、多元的社會共融環境,政府需要在政策推動過程中更積極地進行認知教育溝通,消除刻板印象,並以大數據勘查為基礎,來進行透明化決策;「剴剴事件兒托法」,剴剴事件是一場因托育人員疏忽導致幼兒死亡的悲劇事件,該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托育安全的強烈譴責與反思,而為了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立法院在2026年4月14日三讀通過了〈兒童托育服務法〉,此法規範了包括居家托育人員的執業資格、違規記點制度以及托育機構的透明化管理等多項措施,並且針對虐待兒童行為設立了嚴格的罰則,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此外,為了有效提升監管效能,該項專法要求托育機構安裝監視錄影設備,並將影像傳送至主管機關建置的監管雲系統保存至少30天,確保事後調查得以有據、有憑可依,誠然,〈兒童托育服務法〉試圖解決的不僅是個別案件中的安全問題,更是少子女化社會中家庭支持體系不足、性別角色分工不均、城鄉區位資源落差、科技雲端監管風險等深層、交織的結構性問題,然而,這些問題無法僅靠一部專法解決,急需推動更廣泛的社會政策改革,例如改善勞動條件、提升女性就業支持,以及推廣親職教育等;以及「長者換照做半套」,新制下修換照門檻,75歲以上長者仍有體格檢查、認知功能測驗、安全教育課程與危險感知體驗,但70歲至74歲少了認知功能測驗,並有二年緩衝期,這自然是失去了失去守護道安的政策意義,理當是要藉由回訓制度,以強化長者實際駕駛訓練的再教育機制。

其次,「桃園市可負擔宅」,當K型經濟與M型社會同時出現之際,台灣房市正逐步從過去的整體漲跌循環,進入一個「城市、產業、人口、產品、市場」全面分化的新時代,也就是說,買房購屋者面臨的最大改變是:『買房不再是穩賺,而是選擇題』以及『真正的風險不是買貴,而是買錯』,對此,桃園市政府全國首創的〈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於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未來只要是符合資格的家庭,將能以每一個月新台幣3萬元的房貸,取得捷運站周邊35坪、3房住宅,但轉售時的價格不得高於原購價,此一可負擔住宅將住宅去商品化,從而降低年輕人買房壓力,並以2030年前提供1,000戶為其目標,然而,如果只針對特定收入範圍的理想家庭型態,而未能擴大供給,是否正視到多元家庭形式的存在與需求?此外,這種制度是否會因為執行上的挑戰而淪為某種的虛應形式?至於,市府強調不需動用公帑即可取得房源,但實際上卻是依賴開發業者提供住宅單元,這是否也意味著政策本質上仍需迎合開發商的利益?在這樣的結構中,真正受益的會是那些年輕家庭,還是手上掌握土地與資本資源的少數建商?;「兒盟印記剴剴案」,2023年底爆發的剴剴案,一名年僅一歲多的幼童在居家托育期間遭受到不當對待致死,震驚全台,2026年4月16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過失致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偽造文書罪則是獲判無罪,這是台灣首次有社工因過失致死罪被判刑,為台灣的社福體系與專業社工群體帶來了深刻的反思與警示,請記住:擺盪於使命感與無力感之間各項訴求、諍言或呼籲的變革,才正要開始,畢竟,一條人命是悲劇、百條人命是數據、更大的不堪是慘劇,然而,這一切都不應該是在等待國家機器的官府編劇及其道德綁架、結構壓迫、體制剝削、彼此共輸的生命對賭,至於,扣緊『個體—制度—大環境』的關懷旨趣,有待揭開的是關乎到人群服務潘朵拉盒子的更多不堪,以此觀,剴剴案提醒我們需重新審視專業倫理與法律責任之間的微妙平衡,法律應成為專業實踐的後盾,而非枷鎖,但是,專業更需持續自我反思與進步,而非將責任推諉於制度或他人,剴剴無法重生,但他的故事可以成為改變的起點,我們需要的就不僅是一位社工或一個機構的反思,而是全社會對於兒童權益、專業倫理及制度設計的集體覺醒,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避免下一個類似悲劇,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珍愛與安全中成長茁壯;「三質疑與兩訴求」, 剴剴案中,陳姓社工因未能預見服務對象遭受虐待致死,被法院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此一判決引發廣泛爭議,其核心關鍵在於法院是否恰當認定社工具備刑法上的『保證人地位』,並因此需對於服務對象的死亡,負起刑事責任,誠然,本案一審判決的立論,係將社工視為監督者保證人與保護者保證人,認為社工應對服務對象的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只是,社工在現行的體制下,資源有限且權責不對等,無法有效監控服務對象的生活全貌,如此一來,該項的判決引發了包括保證人地位之認定失靈、違反等價性原則、缺乏結果迴避可能性等三個主要質疑,此外,此案也帶來司法應回歸法理基礎,以及政府應承擔系統失靈的責任等兩項重要訴求,冀此,在這裡的針砭意涵,指陳出來的是司法範疇的保證人地位,如何貼近於社工現場的主責社工,這使得兩者之間的會通,舉凡概念內涵、操作定義、權責關係、配套措施,均有必要回應於從絕保證到相對保證、從無限責任到有限責任和從積極作為到消極作為的廓清思辨,連帶地,如何從客觀的犯罪事實,藉此追索相關人等的衡平共責,如此一來,聚焦之處就不全然在於個體層次的社工或訪視員身上,而是這一套根深蒂固的收出養運作機制,早已是處於強弩以末的衰竭情境,及其所對應政府失靈的人群服務大環境,這才是問題解構和新構的癥結所在,最後,即使是存在著『結果迴避可能性』的命題旨趣,但是,以〈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的一審判決,這也讓結果迴避的可能空間,實有商榷、議論之處,畢竟,這其中糾結『過失』之歸因(從低端過失到專業不足)、『致死』之責任(從保證人到一干人等)、『過失—致死』之網絡協力(從社會安全網到社工安全網)的環扣鑲嵌和難以切割;「擴大預防性羈押」,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事由,納入包括酒駕、殺幼童罪、凌虐或妨害未成年人健康發育罪、妨害性影像罪、詐欺犯罪等,主要是因為這些犯罪不僅有高度社會危害性,也有高度再犯的情形,因此,有納為預防性羈押並進行強制監禁處分之必要,只不過,擴大預防性羈押的標地人口,實有其從一般他人到特定對象的受害者,以及從性犯罪到詐欺的犯罪樣態之於分類、分級、分階、分段的分流處遇對策;以及「環境平權身障者」,二則時事新聞背後頗有異曲同工之妙,一則是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與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無障礙協會等八個團體在台南市楠西區梅嶺、二寮發起『環境無礙、自在生活』活動,身障者自力登上二寮觀景台,實現『擁抱自然』心願在梅嶺神秘氣場露營區開幕,體驗了難得的野外露營,藉此呼籲政府重視軟硬體建設,據以落實身障者享有平等休閒與生活權利的『環境平權』,其次,今年白沙屯拱天宮的徒步進香,明顯感受到整體環境正朝向「無障礙」發展,沿途動線規劃更顯友善,很多團體在行前主動關注身障者與高齡者的需求,並且透過事前調查與細緻安排,有效降低參與門檻,讓更多人能安心踏上朝聖之路。

最後,「慢車酒駕新破口」,根據警政署統計指出,去年(2025年)警取締酒駕違規件數為56,303件,這其中汽、機車酒駕及拒測件數為近三年最少,但是,包括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滑板車等慢車的酒駕與拒測件數卻是近三年最高,尤其慢車酒駕件數較前年暴增64%,巧門之處乃是在於自行車若沒有動力工具,就沒有公共危險罪問題,但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將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是拒絕酒測,罰鍰則是加倍至4,800元,換言之,酒駕新法已經出現轉移效應,民眾鑽法律漏洞改騎慢車,藉此逃避重罰,顯然,從事前防制到事發防治、從國人到移工、從無動力自行車到電動慢車、從一般行車到違規行徑、從嚴懲改騎到認知教育,以迄於從交易成本到機會成本,該項酒駕防制政策的新措施,應該要有扣緊『法—社會』及其『社會—法』的多重思辨詰論;「消長之間GDP」,數據顯示,台灣2026年的人均GDP(國內生產毛額)預計將達到4萬2,103美元,相較於2025年成長6.6%,不僅展現優於全球平均的成長韌性,更是跨越4萬美元大關,相形之下,南韓2026年預估值為3萬7,412美元,年增率僅3.3%,再加上台灣經濟增長力道持續穩健成長,領先南韓的幅度將從2025年的基礎上持續堆疊,短期之內南韓恐難見到超車跡象,只不過,過度聚焦於半導體單一產業的『荷蘭症』及其欠缺稅式移轉的『不均社會』,致使K型經濟與M型或L型社會的相互交織,形成一幅『後台灣』的階層化景象;「去父留子缺精荒」,近期針對〈人工生殖法〉的修法提案,將單身女性及女同性伴侶納入適用對象,並且預測每年借精需求將增至約2,500人,甚至於可能會掀起『缺精荒』,於此同時,所謂的『去父留子』家庭模式,也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這些現象不僅反映了生殖醫學的進展,更深刻揭示了性別角色、家庭結構及其社會價值觀的時代性變遷,針對上述議題,當有回歸於政策性反思的以下幾項具體建議,像是提高捐精補償金額、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心理支持機制、建立長期追蹤機制、推動多元家庭教育、啟動跨國合作模式,以及重視倫理與法律保障;「出行困境加油站」,高雄市那瑪夏、桃源及茂林三個原住民行政區幅員遼闊,卻僅有二個加油站,部落居民常得行駛二、三十公里的山路,甚至於得到屏東縣高樹鄉加油,路程遠非常不便,至於,屏東縣九個原鄉當中的牡丹鄉、霧台鄉也沒有加油站,離最近的加油站則是要到車城鄉或內埔鄉,此外,南投縣仁愛鄉加油站更是四度遭土石流摧殘,相形之下,新北市推行多年的行動加油車,以供應雙溪、平溪等偏鄉地區居民用油,對此,高雄民代建議協調中油比照新北啟用行動加油車或給予偏鄉原住民交通用油補助,顯然,看似尋常的加油動作,卻是隱含從需求無法滿足和風險難以規避的基本權益剝奪;以及「乾哥乾妹揭個資」,雖然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另外依103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違反第69條第1項規定者,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然而,無論是審判的刑期、假釋的門檻、制度的設計以及司法的正義,皆引發難以接受的社會性創傷,對此,網紅逕自公開未成年涉案者姓名、照片等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同時在短時間內突破百萬人觀看,顯然,擺盪於『法—社會』與『社會—法』之間的拉扯,這已然不是單一面向的思維模式,可以了得,而是如何找出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

總之,高達15則的時事新聞箴言化,背後所實有的是從臺灣島內到地緣政治、從疫情火熱到後疫情善後、從政治到經濟或其它以及從法令到典章等生活序曲,對此,多些達觀來看待從「COVID-19」到「後疫情社會」的生活樣態和世間百態,至於,糾結於『個體(蘋果)-制度(木桶)-環境(製造商)』所顯現出來的這些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更是說明:這個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它隨時在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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