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英國上議院近日通過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議案,此舉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顯然,該項禁令議案的初衷係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得以免於受到社群媒體所可能帶來的心理健康問題和社會壓力,但是,這項禁令是否能實現其預期目標?其背後又反映了怎樣的時代焦慮和社會結構問題?
一、社群媒體與青少年:問題的根源與現狀
在當代數位社會中,社群媒體已成為青少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超過90%的青少年每天使用至少一種社群媒體平台,這些平台不僅是青少世代用以建立社交關係和獲取資訊的重要媒介管道,也成為自我表達、尋找歸屬感的主要空間,只不過,隨之而來的卻是心理健康問題的激增,尤其是長期使用社群媒體與焦慮、抑鬱、自尊心降低等問題的密切相關。
誠然,「過曝世代」一詞,直指出來當前的數位環境,正以無孔不入的方式,侵蝕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社群媒體不僅強化了「比較文化」,讓青少年在無形中承受巨大的壓力,也使得他們對於所謂的「即時回應」,形成某種的制約性依賴,進一步削弱了專注力和可耐性;此外,演算法驅動的內容推送機制,更使青少年容易陷入資訊迷亂、混亂情勢,從而接觸到偏頗或極端的觸法內容。
二、禁令背後的矛盾與挑戰
英國上議院的這項禁令議案,表面上來看似乎是對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定保護,但實際上卻充滿了矛盾與挑戰,這是因為:
1.虛假的安全感和技術可行性:如同部分兒童保護團體所言,此類禁令議案可能帶來一種虛假的安全感,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是否真正能夠杜絕其負面影響?在技術層面,年齡驗證的有效性本身就存在疑問,許多年輕用戶可以輕易通過虛報年齡進入平台,而家長監控的難度也隨之增加,如此一來,更益加惡原本緊張的親子關係;同時,禁令可能會促使青少年轉向使用其他形式的數位溝通工具,如加密訊息應用程式,這些工具更難以進行監控和有效管理。冀此,在這裡的針砭反思,乃是我們是否過於簡化問題,將青少年的焦慮,逕自完全歸咎於社群媒體?
2.社會不平等的加劇:此類議案可能進一步擴大數位鴻溝,這是因為,家境經濟條件較好的情況下,家長有更多資源為孩子提供替代性的學習和娛樂活動,但是,對於經濟條件有限的家庭而言,社群媒體往往是孩子接觸外界資訊和資源的重要管道,禁令議案反而可能會導致弱勢孩子們失去重要的學習機會,從而加劇社會不平等。
3.少年自主權的挑戰:現代社會中,青少年正逐漸被視為具有表意權且自主能力的個體,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是否忽視了他們作為數位公民應有的權利?這樣的禁令議案可能被視為一種父權式干預,進而限制了青少年的選擇自由,如此一來,皆為數位公民一分子的不同世代,又要如何建置一種理想溝通互動的社會性言談情境?
就此而言,英國上議院此次通過的禁令議案,表面上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這些負面影響,但是,我們不得不問:這樣的作法是否真能解決問題?還是僅僅是一種象徵性的政策,用以平息大眾尤其是父母們對社群媒體亂象的憤怒?誠然,現代社會中的技術進步常常被用來作為控制工具,而非是一項解放工具,如此一來,該項禁令議案是否也可能是一種權力機關對於數位空間,進一步監控與規範的手段,乃甚至於是讓「規訓」與「監視」,變相成為現代社會權力運作的重要形式?
三、數位時代的深層反思
這項禁令議案並非單純針對青少年的行為規範,背後折射出的更是成人世界對於數位化時代的恐懼與焦慮,在「數位素人」與「數位移民」之間,存在著顯著的世代鴻溝,成年人對於數位技術的不熟悉,使得他們更容易將其視為威脅,而非是一項涵蓋學習、反應、行為的蛻變機會。
同時,這也反映了當代社會對「技術治理」的依賴,政策制定者試圖通過立法來解決棘手的社會問題,但這種將複雜問題予於簡約特定化的做法,往往忽視了問題背後深層次的結構性因素,比如,為何青少年如此依賴社群媒體?為何他們無法在現實生活中找到足夠的支持與認同?顯然,這些問題是無法單僅靠一紙禁令,便可迎刃而解的。
四、可行的策進作為和行動計畫
要真正解決社群媒體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我們需要從多層次、多角度入手:
1.教育認知培力和媒體素養提升:推動媒體素養教育,使青少年學會辨別虛假資訊、抵抗演算法操控,同時,培養健康使用數位工具的習慣,對此,學校和家長及其全社會應該肩負「共親職」的角色扮演,一起努力幫助孩子理解社群媒體背後的商業邏輯和潛在風險。
2.家庭與親子關係重建:家庭乃是青少年成長的重要環境,家長應該更加重視與孩子之間的溝通與陪伴,而非單純依賴技術手段進行監控或限制;同時,也應該為家長提供包括態度、技巧和知能等親子互動素養,使其能更好地理解和應對數位時代帶來的新挑戰。
3.強化群媒體平台責任:政府應加強對科技公司的監管,要求其優化演算法,減少有害內容的傳播;同時,推動更嚴格的隱私保護措施,確保未成年人的個資數據不被濫用。
4.建立線上線下支持系統: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可以合作建立更多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心理健康支持系統,來為青少年提供專業諮詢和心理健康服務,藉此有效協助他們應對因社群媒體所引發的焦慮和壓力。
5.鼓勵多元化的社會性參與活動:提供更多低成本甚至免費的課外活動,如運動、藝術、志工服務等,讓青少年能在現實生活中找到興趣和歸屬感,而非完全依賴虛擬世界。
五、結語:平衡自由與保護之間的張力
英國上議院通過禁止16歲以下使用社群媒體的議案,乃是一次試圖平衡技術進步與社會影響之間張力的重要嘗試,然而,我們也必須體認到,單靠禁令是無法解決根本問題,要真正保護下一代免受數位化時代帶來的負面影響,著實需要的是全方位、多層次的策略,包括認知教育、家庭支持、平台責任以及政策規範等。
於此同時,我們也需要正視技術進步帶來的不確定性與挑戰,不斷反思其對人類行為模式、心理健康以及整個社會結構的深遠影響,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就不能僅是站在「保護者」或「監管者」的權控高度,而是應該更多地傾聽青少年的聲音,共同探索一條平衡自由與保護的共融新道路。
總之,社群媒體作為數位時代的重要表徵,已然深刻改變所有世代的生活方式,這其中包括從資訊傳播到人際互動,甚至到政治參與,社群媒體無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是,隨之而來的卻是網路成癮、心理健康問題、假新聞氾濫、網路霸凌以及隱私侵害等無數負面效應。
誠然,英國上議院通過的禁令議案,或許是一個值得深思的重要起點,但它並不是終點,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數位時代,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法律規範,更是全社會對於數位文化與價值觀的一場深刻反思。
或許,我們是該問自己:我們希望下一代擁有怎樣的數位生活?我們又能為此做出什麼改變?正如幾米筆下那些迷失在城市迷宮中的人物一樣,我們也正在尋找屬於自己的方向,在這條數位摸索的道路上,也許我們無法避免迷惘,但只要我們願意停下腳步、彼此傾聽,就一定能找到一條通往更美好未來的小徑。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中央社,2026.01.22:「英國上議院投票過關,禁16歲以下使用社群媒體」)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針對此議題英國也跟進澳洲投票讓16歲以下兒童禁止使用社群平台,雖然此提案有261贊同,150反對,幾乎是以101票壓到性取勝,但是英國首相仍表示,政府傾向於在今年夏天進一步聽取公眾諮詢與民間建議後,再行決定是否正式立法。
此一態度顯示,政府一方面意識到數位科技對兒少造成的實質傷害,另一方面亦試圖在政策推動上兼顧民主程序與社會共識。
而數位社群平台帶來的風險包含以下幾點,(一)數位網路已經造成心理健康影響,例如:手機成癮、自傷風險。
(二)社群媒體模仿效應:部分青少年有覺得新鮮有趣,從事局有高度風險行為,例如:攜帶違禁品(刀械)。
(三)家庭親子溝通與約束出現裂縫。
(四)政府機關需要下來強制介入,基本上需要頒布法令,事態嚴重有點煞不住。
其具體建議出了法令規章,更多是相關配套作為(一)事前溝通:要限令前必須取得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其原因是部分現代青少年自主意識很高,直接切斷不見得他們可以接受。
(二)從小培養討論規劃作息內容:可以從小培養親職間共同參與討論每日作息與網路使用時段。
(三)平台責任制度:對於社群平台也需要做相對的機制(年齡上限制、暴力、血腥)更嚴格把關
此提案象徵國家隊兒少數位安全呈現高度重視,實際上成效也要後續配套措施,由相關人員(一般民眾、專家學者、家長、兒童青少年、社福團體、社群平台)一同討論協助,制訂兼顧保護,權利與可行性政策方案。
英國上議院近日通過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議案,初衷雖為保護兒少,減少傷害,但後續的配套措施與法規還有待規劃。在此之前,可以先試圖反思一個問題:全面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是否還有哪些潛在網路安全問題?
重視兒少網路安全是國家、社會、教育、家庭、兒少自我共同推進的議題,每個角色各司其職,國家立法、社會執行政策、教育培養學生媒體識讀能力、家庭關切孩子的網路使用現況,以及兒少自我本身擁有一定的網路安全危機辨識能力,彼此相輔相成才能保障自我權益與社會安全。
雖然英國該議案是以「限制使用」作為保護出發,但有時這些限制會影響機會教育的可能,AI時代每人都需要學習與具備基礎資訊技能,進而與時俱進、和人互動、交流資訊,故針對限制使用,其實可改為監管使用、增加媒體識讀兩面向促進16歲以下青少年適當使用社群媒體。
舉例來說,家長可使用Google Family Link或Microsoft親子帳戶,將一些高風險網站(情色、暴力)限制封鎖,避免孩子搜索,也可設定使用網路時間,減緩網路成癮問題。也可使用Youtube兒童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議案,初衷雖為保護兒少,減少傷害,但後續的配套措施與法規還有待規劃。在此之前,可以先試圖反思一個問題:全面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是否還有哪些潛在網路安全問題?
重視兒少網路安全是國家、社會、教育、家庭、兒少自我共同推進的議題,每個角色各司其職,國家立法、社會執行政策、教育培養學生媒體識讀能力、家庭關切孩子的網路使用現況,以及兒少自我本身擁有一定的網路安全危機辨識能力,彼此相輔相成才能保障自我權益與社會安全。
雖然英國該議案是以「限制使用」作為保護出發,但有時這些限制會影響機會教育的可能,AI時代每人都需要學習與具備基礎資訊技能,進而與時俱進、和人互動、交流資訊,故針對限制使用,其實可改為監管使用、增加媒體識讀兩面向促進16歲以下青少年適當使用社群媒體。
舉例來說,家長可使用Google Family Link,將一些高風險網站(情色、暴力)限制封鎖,避免孩子搜索,也可設定使用網路時間,減緩網路成癮問題。也可使用Youtube親子頻道,過濾不適當影片。
至於校園可以為青少年提供自我保護檢舉網站(Web547、Web885、165反詐騙)、自拍認知教育講座、媒體識讀素養課程以及正念情緒學習課程,減少性影像剝削、網路交友詐騙、網路成癮、社交焦慮等問題,提升安全使用網路認知以及專注力。
最後政府其實還可以針對社群平台企業擬定相關法規,如上述報導,為何限制使用社群平台而非所有網站,其中一種原因是關於這些大型社群平台的網路倫理薄弱,有大量青少年使用卻欠缺管制進而衍生諸多安全問題,Meta(FB、IG、Threads)、X、Tiktok、小紅書擁有強大的演算法以及AI生成技能,需要保有一定自由才能吸引用戶使用,維持競爭力,但卻沒有在資訊安全審查上多做改善,即使有檢舉功能但多為虛有其表未必真有人受理審查。反之,Google則有較多意識也願意投入資本請人審查Youtube影片與檢舉留言內容,保障使用者權益,降低網路使用風險。因此政府可以修訂相關法規(例如《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要求企業增進網絡安全審查。
最後,維護兒少與社會資訊安全是需要共同推行的,未來的社會我們會更依賴科技、AI、網路與社會交流資訊,因此無法避免不會犯錯,故需要從現在開始培養數位倫理與媒體識讀能力,讓自己和社會朝向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