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剴剴(化名)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姐妹虐死案,一審宣判姐姐劉彩萱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遭判18年,符合檢方日前的求刑。案經上訴後二審今(22)日辯論終結,數十名剴剴戰士集結在法院外,並入庭旁聽,有人邊聽邊罵,還因為照片引發法庭秩序混亂。

劉彩萱、劉若琳的辯護律師主張,這場審判從開始之前就已傾斜,檢方和法院的作為都在剝奪被告的防禦權,包括起訴前就案情外流、不准許律師調查呈現有利證據、鑑定人作證時的情緒評論和法庭內外的壓力未被審判長適當處理,要求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2023年9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自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涉嫌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劉彩萱、劉若琳2人「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危害甚鉅,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社會復歸可能性為中或中上程度,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劉彩萱的律師指出,此案從偵辦過程就有程序不正當的問題,包括有大量根本就未經驗證的資訊從檢方的調查中流出,在起訴前就有媒體報導保母將孩子餓死,甚至用煙燙傷孩子等原應屬於偵查不公開的內容,這些都可能導致國民法官早在開庭審理前,就已經形成有罪的心證和偏見,並對被告有高度的敵意。

律師也說,甚至在準備程序過程中,法院就直接曝光證人的姓名,導致證人被社群肉搜,壓力極大,也讓辯護律師在找證人出庭時非常困難。在審理開始後,旁聽人士多次干擾辯護人陳述,並包圍法院高喊「唯一死刑」,這些都是在對法官施壓,影響審判的行為,然而審判長卻沒有適當的指揮訴訟,制止這些行為發生。

律師也指出,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孩童的傷勢都是劉彩萱造成,然而鑑定人台大兒科醫師呂立在作證時,直接評論傷勢是「教科書等級的虐待」並且當庭痛哭,在審判結束前就接受媒體採訪,還對外發表鑑定團隊的公開信,這些內容和媒體連動,甚至後來被檢方拿來當成證據,都已經讓這場審判處於不公平的基礎之上。

而相較之下,律師團先前向一審聲請調查35項關於罪責的證據法官只准2項,23項有關量刑的證據法官只准2項,其餘幾乎都被裁定駁回,包括關鍵的「孩子到底是被放在桶子還是澡盆?」法院也不允許在法庭呈現該容器的照片。

律師也說,孩童在交給劉彩萱前,本來就有體重長期負成長、呼吸道重複感染,甚至是壞死性筋膜炎的症狀,這也讓死因並不是單純的營養不良和凌虐,然而這些病歷資料和檢查報告,卻都不被允許作為證據。

律師控訴,在證據極度缺乏和失衡的狀況下,辯方想要做完整辯論幾乎已經不可能,整個故事僅剩下檢方所指控的「單純的惡」的論述主軸,檢方說兩位保母「以虐取樂」事實上毫無證據可以支持兩位保母有此傾向,然而最後卻被合議庭完全採信,這是法院透過預先篩選單一敘事的證據,侵害了被告的防禦權。

律師也舉出許多過去類似的判例,包括保母虐待托育兒童致死等,最後刑度多在10到12年間。,指出兩人遭到判處18年和無期徒刑,是非常重且顯然有違誤的判決。

律師也指,這並非一個單一個案的失誤,而是整個制度的警訊,因此他們要請求二審法院重新檢視此案,並撤銷原判決,發回一審法院重審。因為只有程序正義被保護,實體正義才可能實現。

檢察官和剴剴外婆的訴訟代理律師則主張,兩個人的判決沒有減刑下修的空間,因為他們都是有豐富托育經驗的專業保母,可預見剴剴被這樣長期虐待,會導致死亡結果,劉彩萱犯罪手段殘酷,傷害又小且無抵抗力的孩童,而劉若琳則是縱容劉彩萱的惡行不作為。

今日有不少「剴剴戰士」在一大早就法院外集結,並且高舉布條喊口號「惡魔不除,我們不散」、「虐殺兒童永世隔離」、「兒福保母不得假釋」等,並輪流進入法庭旁聽,還一度引發法庭秩序混亂。

因為在檢察官和告訴代理人陳述時,將剴剴遭綑綁的多張照片投影在牆上,旁聽席多名民眾忍不住啜泣,劉彩萱姊妹的律師兩度提出異議,要求不要當庭呈現照片,引發「剴剴戰士」們不滿,此時審判長表示,相關照片不宜公開播送,除了因為兒少相關法規,也是為了保護被害人隱私。

不過剴剴戰士強烈抗議並稱「被害人已經不在了,這是在保護加害人嗎?」審判長廖建瑜問:「你們看到照片,心裡不會受傷嗎?」剴剴戰士則稱「不會,我們同意全部播放」還要求投票表決。

後來法警入場維持秩序,剴剴戰士暫時恢復安靜,不過後續在整個辯論過程中,當律師替劉彩萱和劉若琳辯護時,場中不時發出不屑的嗤笑聲或是輕蔑的抗議。

劉彩萱在庭末最後陳述時起身向合議庭鞠躬,哽咽表示「感謝大家,對不起」,會持續請律師積極和家屬談賠償,她也會盡能力所及賠償家屬。劉彩萱陳述時,旁聽民眾還直接怒嗆「你剛還在睡覺」劉若琳則表示他沒有意見。

高院今從上午9時30分開庭至下午6時40分結束,長達9小時的言詞辯論,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並定於明年1月27日上午9點半宣判。(時事新聞來源:關鍵評論,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