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期盼刪除「手足特留分」來減少遺產之爭,法務部也表明將推動修法。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俊達提醒,修法刪掉兄弟姐妹的「特留分」後,「繼承權」仍存在,法律戰場仍繼續存在於「遺囑真偽」,建議「法定遺囑方式」就應當修法,這樣才能確保遺囑真偽及內容在事後無法、難以被爭執及挑戰。
受到現在社會結構變遷、家人之間的緊密程度也不如過往,再加上頂客族、甚至不婚不生的民眾變多,當民眾過世的時候,若未在生前立遺囑,兄弟姐妹就會有第三順位的繼承順位,若生前有立遺囑,兄弟姐妹則會爭執是否拿到符合特留分的遺產。
為了解決這項爭議,法務部啟動修法,但吳俊達提醒,在實務上的相關訴訟,起因多為兄弟姐妹的特留分遭遺囑刪除、或是分配到的遺產不足特留分,這時候第一層的法律攻防會先去質疑遺囑的效力、第二層才會去討論到特留分,也就是現在把特留分刪除,「爭執遺囑效力的這個戰場不會消失」。
「即便未來沒有兄弟姐妹特留分,因為繼承權還在,所以雙方在打官司時,就會去質疑遺囑效力」。吳俊達指出,尤其目前民法「法定遺囑方式」,也就是自書、公證、密封等三種普通方式,加上代筆和口授等二種特殊方式,真的需要大修,甚至應該考慮「強制錄影」,以確保可以證明立遺囑人的真意。
他強調,實體法觀點希望落實「遺囑自由」,程序法觀點就要一併考慮「定紛止爭」,從而「法定遺囑方式」就應當修法,這樣才能確保遺囑真偽及內容在事後無法、難以被爭執及挑戰。(時事新聞來源:經濟日報,2025.12.03)

法務部推動刪除「手足特留分」以順應現代家庭結構,並尊重被繼承人意願(遺囑自由),此方向值得支持。然而,律師吳俊達的提醒精確點出了實務上的法律漏洞與戰場轉移。
刪除特留分確實能排除分配不足的爭議,但只要手足的繼承權仍存在,主要戰場將從「特留分的數額」轉移到對「遺囑真偽與效力」的質疑。
為真正達到「定紛止爭」的立法目的,改革必須更全面。民法現行的遺囑方式(如自書、代筆)在電子時代確實容易產生真偽爭議。法律應積極跟進,考慮引入如強制錄影、電子存證或更嚴格的公證程序,以確保立遺囑人的真意能被清晰、無爭議地證明,讓遺囑自由與程序安定性得以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