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案引發國人關注少年犯罪問題,少年犯重案依法仍可塗銷前科紀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質詢指黑幫利用少年犯罪當「免洗筷」,塗銷觀察期不應一致三年,須視情節而定;司法院回應,塗銷立法意旨是讓少年復歸社會,為刑事政策選擇。
楊姓男國中生前年在校內遭割頸身亡,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被依殺人罪各判九年、八年徒刑,現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吳宗憲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無法忘記這個案子,國家應重視未成年保護與面對未成年犯罪。
吳宗憲指出,黑幫利用少年「反正犯罪也不會怎樣」、「觀察期才三年」漏洞,把少年當免洗筷,教唆開槍殺人也沒差,政府以為在維持社會正義、保障少年,會不會反而害了孩子?司法官員不應在象牙塔講理論,尤其要檢討「成少共犯」問題。
吳宗憲說,少年無論犯輕、重罪,犯罪前科塗銷都是三年觀察期,例如入屋行竊犯五年以下竊盜罪,走少年保護途徑,若偷竊時因屋主發現而施予暴力,因構成五年以上強盜罪,走刑事程序,移送由檢察官調查,但塗銷制度都一樣。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解釋,不管是少年保護事件或刑事前科,塗銷的立法意旨是讓少年復歸。吳宗憲批司法院忽略兩者差異及社會防衛責任,新北割頸案凸顯政府對少年「保護到極致」、「保護到爆炸」,觀察期一模一樣,會讓其他學生活在恐懼中。
吳宗憲說,學生殺人竟和竊盜一樣「三年歸零」,同學、老師都不知道班上有曾犯重罪學生,如何預防?新北割頸案同班同學目睹連砍十幾刀殺人場景,如這名少年結束刑期回到社會,觀察期夠不夠?是否真的改變、確認不再犯?
王梅英表示,此為刑事政策的選擇。吳宗憲指司法院唱高空、講大道理,拿刑事政策、復歸社會遊說,但人民只在乎小孩平安回家,不會埋單。(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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