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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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雙薪家庭的增長,國內對於托育服務的需求急劇上升,根據數據,自2018年以來,家外送托率從9.43%增長至2025年的26.95%,然而,保母的平均年紀業已達到62歲的高齡人力,換言之,保母人力資源並未能同步成長,顯現出高齡化與新進人力不足的結構性問題,對此,主管機關衛福部提出刪除最低門檻的《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僅保留幼保專科畢業和勞動部技術士檢定這兩種資格管道,並增加後者的現場實習要求,這一變革對策的提出,固然旨在於用以提升保母的專業能力,但卻也引發對於保母人力資源潛在影響的諸多議論。
基本上,該項行政作為的背後,主要係基於對現行保母資格制度的反思,誠然,就現行三種取得資格的管道中,除卻科班出身的「學歷保母」和考取考試的「證照保母」,單純完成《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的「結業保母」,被認為是門檻最低的權變選擇,致使,許多新手結業保母在未經實際操作的情況下,便取得執業資格,導致出現專業能力和專業自我的可能落差,進而損及到嬰幼兒的照顧質量,因此,提升保母的專業性和實習經驗,乃成為當前居家托育服務一項迫切性的變革措施,只不過,推動該項的行政變革措施,是否反而會因為提高門檻而使得更多潛在的保母,乾脆選擇放棄保姆職業,進而加劇居托人力資源的更形短缺,抑或是否會一步助長黑市保母的供需媒合空間,畢竟,選擇居家托育服務的各項考量因素,除卻國家考試的保母證照外,尚有像是經驗、口碑、便利、收費、配合度等人性誘因考量,而非僅是依賴或看重資格證書,況且考取證照的所謂「夠格」,是否和安全守護幼兒的「適任」,畫上直接的等號,以及將保母良莠不齊的素質問題,掛勾於訓練班的不札實專業訓練,這部分更有結構性歧視和制度性排除之嫌。
冀此,針對托育服務的供需失衡、不當對待的兒童保護等議題現象,理應進行全面的需求評估,了解各地區對於保母的需求情況,藉此根據需求導向來制定相應的育才培訓計畫,進而擴充居托服務工作的職業發展空間;其次,應建立完善的實習制度,讓新手保母在實際工作中獲得經驗,避免過度依賴書本理論,這部分的訓用或考用要如何鑲嵌合一,實有通盤性布建規劃之必要;再則,應考慮提供經濟補助或獎勵措施,吸引不同世代族群投入保母行業,特別是在薪資動條件上進行改善,以及對於私密場域居家托育服務的社會性支持,藉此提升職業吸引力。誠然,單純提高保母的資格門檻,並不足以能夠解決托育荒問題,反而會導致保母人力資源短缺或流失的副作用與風險評估,尤其是在少子女化的生育環境背景下,居家托育服務的剛性需求仍有市場的存在性,換言之,研擬刪除「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的行政管理主義思維,更應該要考量到社會結構的變遷和家庭的實際需求,而非只是從證照與否的角度出發,尤其更是要去思考如何形成包括居家式、社區式、機構式、企業式、非營利組織式的多元化托育服務體系,藉此達到共存協力的夥伴關係。
總之,衛福部擬刪除《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的策進作為,固然是在於提高保母的專業能力,但是,面對保母高齡化的客觀事實,及其托育服務量不足和質感有待提升之際,該項的行政舉措,更有商榷之處,畢竟,這其中有待廓清的是「教—訓—考—用」、「產—官—學—研」之間的系統性規劃與貫通性整合,連帶地,更待釐清的是學歷保母、結業保母和證照保母背後所糾結之生態環境、問題需求、資源盤點和就業導向,亦有其供需和推拉的可能牽絆,況且夠格不等同於適任、保健誘因也不盡然是激勵使命自許,並且還有人群服務工作背後所潛藏的個人動力歸因、制度動力歸因和系統動力歸因的干擾變異,如此一來,漠視包括人格特質、自我概念、專業培力、情感支持、在職進修、人生歷練、生命人本、勞動屬性、配套支持、退休給付等制度性保障,那麼,以口碑取向和信任出發的托育服務,要不是出現優質保母因制度限制退出市場,劣質服務趁機擴張的驅逐良幣效應,便是直球對決於下一起不當對待事情的再次發生,以此觀之,背後所不務實且高張的行政管理主義和權控思維,這才是針砭該起議題現象的考察真義所在。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CTWANT,2025.07.14:「保母資格將提高門檻,衛福部擬刪『訓練班資格』加劇托育荒」)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隨著托育政策一直在改變,尤其到刪除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這個議題需要好好去思考,舉例來說大部份的人上保母課程主要因素是:
第一、即將面臨要育兒的新手爸媽
第二、阿公阿嬤要幫忙接手照顧新生兒
第三、有意願從事托育、居家保母行業的人,準備要考專業證照。
如果假設刪除126小時的保母課程,就會面臨許多想要了解照顧新生兒知識的人們變成無法了解,抑或是助長黑市保母(沒有專業知能,只有帶孫經歷)這只是會造成托育環境更加惡化。
國家考試的保母證照其實多了那個執照以外,最重要還是需要做為適當篩選,夠格不等於適任,就像是專人照顧看能不能到達專職照顧。
否則只有夠格的話只會讓保母這個行業人員參差不齊。
改善方法:
(其一)課程訓練以外,更要實際操作增加實務經驗。
(其二)在任職專業保母訓練課程的講師也必須要稍稍了解社會福利及社會協助有關收出養的專業知能。
(其三)專業執照保母除了基本救命訓練以外,還可以導入社會時事議題有關幼兒相關議題。
刪除126小時保母課程看似提高門檻,但是實際也會扼殺掉想學習的專業知識的新手爸媽、長輩們,這個也希望政府機關能可以想清楚再執行
證照不等於具專業能力,學歷也不代表適任。無論是科班出身的學歷保母,或是通過檢定的證照保母,不見得具備照顧幼兒所需的特質(如耐心包容、責任感、良好情緒調節力、觀察力與敏感度等),此外,是否具備實務照顧經驗亦是關鍵指標。托育工作本質上是一種高度依賴個人特質與情感勞動的職業,能否長期投入、與幼兒及其家庭建立穩定信任關係,往往比單一的學歷或證照來得更為關鍵。
需要關注的是,對於部分處於社會結構邊緣的家庭群體,如從事八大行業者、需輪班的父母、或家庭結構特殊者,本就難以找到時間彈性、願意配合夜間或假日照顧的保母。若進一步壓縮「結業保母」這一較具彈性的人力來源,反而可能使這類家庭不得已將孩子交由未具任何資格、缺乏監督機制的照顧者,或可能降低托育資源的可近性,落入「托育斷鏈」的困境中。
政府設有「訪視輔導制度」,作為保母收托後的監督與輔導機制,多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派員進行實地訪查,訪視的目的不僅是查核違規,更關注孩子的受照顧情形、保母與孩子的互動、居家環境安全及照顧品質,及幫助保母持續改善與專業成長。
「取得資格」只是開始, 托育專業性的建立,需要透過後續的支持與配套資源來穩定與深化照顧品質。因此,在討論刪除《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的政策變革時,應思考如何強化包括訪視制度在內的後續輔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