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2018年提出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購物用塑膠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的規畫,只是去年環境部長彭啟明就坦言「可能沒辦法達成」,但堅持禁用目標不變,不過,昨天環境部卻政策急轉彎,取消禁、限用規畫,改推減量及鼓勵替代使用。環團痛批政策大跳票,直言政府應有決心推動塑膠製品禁限用,不應拿民眾意見來當作藉口。
原本環境部規畫2025年將對針對購物用塑膠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等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的目標。但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昨卻宣布,將新增納入網購包裝跟零售商品,但減塑措施管制方向改減量及鼓勵替代使用,舉例來說,將以台北市建國花市作為示範點,提供民眾租賃長型環保袋攜帶花回家,減少塑膠袋用量。
賴瑩瑩表示,禁、限用變為選項之一,不希望因此影響到民眾基本生活需求,減量目標年分為2030及2035年,即起至8月底開放「減量里程碑許願池」專區,開放民眾針對上述6大品項提出具體的建議跟期望後,再於今年下半年提出「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副祕書長鄭佾展則直言,焚化爐興建受阻、垃圾減量達到瓶頸,源頭減量勢在必行,環境部卻跳票改推減量及替代使用,塑膠製品禁、限用政策重點在於政府決心,不適合參考許願池的意見,也不能因為全球塑膠公約談判停頓,就把腳步緩下來。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則表示,賴清德總統本次任期到2028年,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卻拉長至2030、2035年,擔憂會不會4年任期什麼都沒做?質疑拉長減塑期程,很難發揮管制效用,仍希望維持原本的禁、限用規畫,並將紙製品,例如紙杯、紙餐盒等列為減量項目,盡可能減少廢棄物產生。(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07.01)
這個問題點出了核心困境:政策理想與民意現實的衝突。以塑膠品禁限用為例,環境部原訂的「全面禁用」目標固然具有前瞻性與環境正當性,但當政策進入執行階段,面臨業者反彈、消費者不便、替代方案不足等現實問題,反而讓原先立意良善的政策難以落地。
所有的政策都需要作評估,國家政策往往有長遠目標,如環保、永續發展,但民意反映的卻是眼前的生活便利與經濟壓力。當替代品價格高、取得不便、配套不足,民眾自然會抗拒改變,在此種情形下,政策無法達成原來的目標,政府應該回來省視原因,政策制定不能只靠命令式推動,需要有效率的溝通,讓人民理解原因,參與決策,才能形成可持績的改革動能
環境部除了修改達到目標的時程,也需要進一步去作更多的思考
一、循序漸進,設「階梯式目標」,將終極目標(如2030年禁用)分解為數個可量化的中期里程碑, 例如:先達到「大型賣場塑膠袋使用率減半」、再逐步擴及中小型店家。
二、提供業者轉型補助金,如支持使用環保包材的企業。
三、強化宣導與教育
不變的是目標,變的是方法, 環境政策不能輕易放棄,但也不能脫離人民的生活現實;不放棄永續的大方向,但調整執行的方式與節奏,使轉型過程更符合公眾期待,也才能確保政策執行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