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設廠機製的無添加糖飲品未來有望免徵貨物稅。以去年徵收概況為估算基礎,若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罐裝無糖飲品免貨物稅,粗估一年減稅利益約新台幣14.8億元。
根據現行規定,台灣目前對設廠機製的清涼飲料品課徵貨物稅,不過,合於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與標示具有保健概念及使用劑量限制的機能性飲料,則免徵貨物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鑒於含糖飲料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還可能引發一連串健康問題,朝野立委經討論,一致決定將「飲料品無添加糖者」納入免徵貨物稅範圍,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健康的目的。
據相關公會粗估,去年設廠機製的無添加糖飲品,貨物稅收大約14.8億元。
所謂設廠機製,指的是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裝瓶(盒、罐、桶)固封者;或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的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
此外,家電類方面,鑒於部分電器商品已多屬民生必需品,持續課徵貨物稅不僅不合時宜,更因為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稅的正當性與公平性降低,今天財委會初審條文將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從課稅項目中取消,未來都可免徵貨物稅。
據統計,上述4類家電去年貨物稅收,合計約為1.2億元。(時事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2025.06.18)
貨物稅係對國內產製或國外輸入之某些貨物,在產製或進口時課稅,其優點在於徵收簡便,早期徵收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目的,故過去曾就民生必需品或中間投入品,例如茶葉、木柴、棉紗、調味粉、火柴、糖類、塑膠、元條型鋼等課稅;但隨著經濟發展,徵收標的已朝達成某些社會政策目的而轉變,例如透過課稅抑制使用量等。本次推動罐裝無糖飲料免貨物稅能否順利推動,應就以下幾點思考:
(一)無糖飲料免稅之理由及正當性:目前已就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等免稅;惟以無糖飲料較健康為理由予以免稅,應有相關實證效果作為依據,以強化立論。
(二)影響稅收之程度:過去貨物稅未能順利改革,稅收仍是主要考量因素,故免稅之財務影響及能否找到替代稅源,須列入評估。
(三)是否引發其他商品業者要求比附援引:電器類或車輛類之貨物稅,常被民眾提出檢討,此次修法是否會引起其他業者,要求一起檢討之聲浪,應先預為準備。
(四)社會支持度:民眾支持及社會輿論是政策推動成敗之關鍵,推動前應取得一定社會共識。
有鑑於我國醫療費用逐年擴張,刻正呼籲大眾應重視個人健康,預防重於治療之情況下;如無糖飲料免貨物稅後,對稅收影響不大,且相關稅收減免可略微調降商品價格使消費者有感,驅動其選擇無糖飲料,無形中達到健康促進的效果,此政策似可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