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設廠機製的無添加糖飲品未來有望免徵貨物稅。以去年徵收概況為估算基礎,若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罐裝無糖飲品免貨物稅,粗估一年減稅利益約新台幣14.8億元。

根據現行規定,台灣目前對設廠機製的清涼飲料品課徵貨物稅,不過,合於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與標示具有保健概念及使用劑量限制的機能性飲料,則免徵貨物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鑒於含糖飲料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還可能引發一連串健康問題,朝野立委經討論,一致決定將「飲料品無添加糖者」納入免徵貨物稅範圍,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健康的目的。

據相關公會粗估,去年設廠機製的無添加糖飲品,貨物稅收大約14.8億元。

所謂設廠機製,指的是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裝瓶(盒、罐、桶)固封者;或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的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

此外,家電類方面,鑒於部分電器商品已多屬民生必需品,持續課徵貨物稅不僅不合時宜,更因為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稅的正當性與公平性降低,今天財委會初審條文將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從課稅項目中取消,未來都可免徵貨物稅。

據統計,上述4類家電去年貨物稅收,合計約為1.2億元。(時事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