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
   
性別主流化乃是用以推動一個社會達到性別平等的全球性策略之一,此一概念的發展乃於1975年聯合國在墨西哥市舉行的第二屆世界婦女會議中,宣布未來的十年為「婦女十年(Decade for Women)」,責成各國全力推動婦女的相關權益,至於,1995年在北京舉辦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中,與會者則是進一步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為其行動策略,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的主流。冀此,性別主流化既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價值,係以性別觀點評估所有立法政策和方案計畫,以性別意識為其核心,藉此真正反映出性別平等:此外,性別主流化可以讓政府全面檢討目前隱藏在勞動、福利、教育、環保、警政、醫療等政策中的性別不平等,重新打造一個符合並且落實社會正義的社會。總之,性別主流化的出現是為了破除過去對於兩性的平等經常以男性為標準的思維架構。在台灣,國內為落實性別意識於所有的政策及施政作為,而提出性別文化的六大工具(性別統計、性別預算、性別分析、性別機制、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影響評估)。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延伸概念:性別工作平等法、刻板印象、性別階層化
(本則小百科由胡廣繼、楊子德、魏嘉亨、鄒承光、許育婷、孫鈴婷、張睿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