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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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台灣與菲律賓雙方完成簽署所謂的「台菲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聯合執行綱領」,亦即,將推動以直接聘雇的方式引進菲籍勞工,而台灣的雇主端 亦可利用該項的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站系統,一旦確認選工後,最快可讓勞工在2到3周內便可赴台工作;連帶地,勞動部也與菲律賓建立「專案選工」模式,也就 是說,由菲方依照製造業雇主的需求以篩選2到3倍的勞工資料,並可依雇主需求以協助安排至菲國選工和協助菲國勞工來台工作。

基本上,無論是直聘還是專案選工,相與關聯的方案思維基調為何?係為了解決仲介的層層剝削?係為了省掉2萬多元的額外支付?係為了讓供需媒合的移工聘僱機 制更為妥當穩健?只不過,於此同時,可能衍生出來的衝擊影響亦點明了對於該項的權變措施,還是需要更為縝密的論述探究,畢竟,一來對於長久以來的聘雇成 本,多少還是存在著低薪與薄利的聘僱型態,就此而言,是需要去正視包括仲介費用在內的成本結構是否合理?是否透明?是否有其成本外部化的轉嫁效應,也就是 說,與其去突顯仲介業者的個別因素,倒不是重新去檢視當前仲介機制所隱藏的運作失靈與變革對策,以此關之,從仲介轉換到雇主而來的直聘或專案選工,就不應 該只是限縮在人治層面,而是在法治與法制的行政效能上多所著墨使力。

事實上,從選工開始而來的一連串服務過程,點明出來由雇主端所直接處理的外勞挑工事宜,中間所糾結的複雜、深邃與變異情形,已然不是單打獨鬥的雇主們便可 一肩挑起的,也就是說,從母國到台灣、從選工到聘雇以及從職場適應到生活協助,在在都隱含著諸多難以捉摸的風險變數,如此一來,仲介的功能定位、角色扮 演、風險管理的再次廓清和杷梳,這才是用以檢視直聘與選工所應該要有的切入觀點,更確切地說,即便是外勞挑工的問題獲得解決,但是,所可能衍生出來各種預 期或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比如職場虐待、工作逃逸、身心不適等,那麼,所可能被輕忽或漠視的各項外部性代價(externality),這會是政府主管機

關要提早防範和加以因應的。

總之,盤根糾結的外勞議題現象,含蓋著從雇主端到外勞端的銜接媒合、服務輸送、追蹤協助與輔導管理,點明出來公權力要如何從消極不作為以増至主動權利的策 進作為,就此而言,除了直聘或選工的工具性層次變革,關乎到外勞政策以及典章制度的規範層次提問,這才是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