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國人關注的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旋風式訪台、與台灣AI供應鏈廠商的會面之際,國內政壇掀起了馬總統是否罹患失智,以及失智是否會影響日常言行、判斷等話題。
台灣於去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延長,根據內政部二○二四年簡易生命表統計,男性平均年齡約七十七歲、女性約八十四歲,國人平均壽命約八十歲,長壽的背後所衍生出來的失智風險已成為高齡家庭不可忽視的隱憂。
首先,失智症是一個進行性退化的疾病,從輕微症狀逐漸進入中度、重度、末期症狀,疾病退化的時間不一定,有個別差異,其病程常是緩慢且漸進性的,整個發病過程可達五至十五年不等。失智症帶來的往往不是短期的醫療花費,而是漫長的生活照顧與家人長期照顧的負擔。根據台灣失智症協會截至去年年底的統計,國內失智人口已超過卅八萬人,其中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盛行率約為百分之八;換言之,每十三位長者就有一位罹患失智症,至二○四一年失智人口將突破六十八萬人。
其次,國內壽險公司所推廣的「長期照顧保險」商品,對於「失智」的認定,大都以「認知功能障礙」來定義,必須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達約定月數以上(不得高於六個月)仍為持續失智狀態,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DR)評估達中度(含)以上者(CDR大於或等於兩分)。換言之,病人須符合失智達中度(含)以上程度,也就是無法分辨時間、地點、人物,至少兩項以上,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給付。
由於保單條款規定門檻較高,就筆者所知,近年來,保險市場已有部分公司研發「專屬失智保險」商品,將「失智」認定為CDR一分,也就是將「保障前移」,只要達「輕度失智」或「認知功能障礙初期」即可以啟動理賠。除了分期給付之外,並採取一次性給付的方式幫助家屬支應檢測與早期治療費用,避免病情快速惡化。
總之,隨著長壽風險所帶來的失智人口愈來愈多,「專屬失智保險」的目的在於失智症患者在初期能否得到更多的理賠金,發揮提前照顧、減緩失智症狀惡化的功效。除了一次性及分期給付保險金之外,失智者更重視的應該是「實物給付」,例如健康管理、醫療、護理、長期照顧、老年安養及殯葬等服務。
其實,不是年紀大了才會罹患失智症,近年來,不少中壯年也出現早發性失智症的問題。壽險公司在「專屬失智保險」透過「分期給付」機制,支應長期照顧費用所需,不僅商品同時提供身故保障、輕度(含)以上失智給付及強化失智保障;且未來也應要能夠滿足不同年齡層、不同預算的民眾對於失智保障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專屬失智保險」更須結合「安養信託」的需求,「安養信託」具有「財產保障、專款專用」的特性,透過信託專戶來支付包括安養照護和醫療服務所需要的費用,可以保障失智症病人的財產安全,確保保險理賠金不會被有心人詐騙或是被隨意挪用,才是壽險公司因應失智風險所帶來的衝擊,做好了風險控管之道。(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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