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最新「110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出爐!到110年12月底,我國身心障礙人口突破120萬,相當於每20位國民中就有一位身障者;近6成身障者生活需他人協助,其中7成仰賴家庭照顧;在家務分工受限於性別刻板印象等影響之下,照顧勞動往往更多由女性家屬承擔。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至少每五年應該辦理一次的身心障礙生活狀況調查。相較前次105年的調查,110年底我國身障人口新增3萬3,557人,其中失智症增幅高達39.80%,累積增加1萬9,544人,居各障礙類別第一;再來是慢性精神病患者增加8,057人、多重障礙者增加7,719人。

約4成身障者表示可以獨立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43.11%),另外近6成(56.89%)則需他人協助。而在需要協助的身障者中,家人依舊承擔最多照顧勞動,近7成(69.50%)身障者由家人照顧生活、其次依序為住宿機構(13.27%)、看護(12.90%)、居家或社區照顧服務員(2.99%)及其他。

在家庭照顧者中,近6成為女性家屬,明顯高於男性。而65歲以上「老老相顧」也占3成2,有增加趨勢。5成照顧者未就業,另5成就業者不得不面對就業照顧兩頭燒,即便有工作,也有2成是兼職。

也有25.77%身障者表示自己每月需額外負擔照顧服務費,每月平均支出4,689元。各障別中以植物人照顧開銷最高,每月21,545元,失智症者次之,每月14,362元。將身障者送往養護機構並無法減少經濟壓力,住養護機構每月平均支出24,063元。

15歲以上身障者勞動參與率約2成(20.79%),其中男性勞參率25.05%,女性僅15.59%。對照性別與年齡,35歲前女性勞參率高於男性,35歲後呈顯著下滑。另有2成身障者,因其障礙或疾病暫時無法工作或未工作過。

細看身障者家中收支平衡狀況,18.76%表示「收支足夠,也有點結餘」、45.22%表示「大約剛剛好」、36.02%表示「不敷實際需要」。其中45至65歲民眾最容易感到入不敷出,占比逾4成(40.90%)。

問到「身障者家中是否曾因照顧、疾病、交通需求等相關費用感到吃力」?卻有32.41%表示「從未發生」、26.30%表示「很少發生」,若將「偶而發生」與「經常發生」相加,近6成(58.71%)身障者對此感到吃力。

在各障礙別中,舊制的「植物人」、「平衡機能障礙者」、「多重障礙者」,以及新制「跨兩類別以上」、「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的身障者,最常感到經濟壓力。細看年齡,45至65歲的三明治世代與中高齡族群,同樣最容易受經濟壓力所苦。(時事新聞來源:菱傳媒,202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