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發放每月3千元安老津貼給65歲以上長者,但要求民國98年1月1日前就要設籍新竹市的規定多年未調整。不少民代都接獲陳情,有長輩設籍已逾10年無法領安老津貼,也有長輩才遷戶籍1個月離開新竹市再回來也不符資格,請命要求市府放寬。

新竹市發放安老津貼行之有年,發放對象為最近1次設籍新竹市時間為民國98年1月1日前並居住新竹市的年滿65歲長者,並訂有排富條款等。市府估算1年發放約花13億元。

近期逢新竹市議會單位業務質詢期間,包括議員吳國寶、孫鍚洲、蕭志潔等人都質詢反映安老津貼的發放門檻不夠彈性。吳國寶說,98年的設籍限制多年都未調整,不少已經在新竹市設籍10多年的長輩都等不到安老津貼發放,應該檢討放寬至102年元旦。

「有老人家不過遷出戶籍1個月再回來,安老津貼就沒了」,孫鍚洲也替長輩抱不平說,市府發放安老津貼規定要求最近1次設籍時間得在民國98年以前,有的老人家因其他因素遷出戶籍,但人一直都住在新竹市,短短幾個月又遷回戶籍,等於喪失資格。

孫鍚洲認為,用設籍時間規定安老津貼發放過於僵化,他建議應該以基數45年來計算核發,一般而言20歲是出社會的時間,對社會有貢獻,活到了65歲就是45年。也就是說只要設籍時間在新竹市滿45年就可領到安老津貼,他認為這樣的方式認定才合理。

「幫助老人家就是幫助年輕人減壓!」蕭志潔今天也在議會質詢請命放寬請領新竹市安老津貼設籍年限,她也認為設籍年限已經好多年都沒有調整,對已經居住許久的長輩不夠尊重,建議要預備放寬3到5年才有公平性,發安老津貼對於老少都有幫助。

市府社會處回應,上次調整設籍限制是在民國99年,因應人口老化成長,1年約發放安老津貼13億元;如開放設籍至109年10月長輩,經排富後推估約3080人,等於1年約增加1億1088萬元經費,事涉市府財政狀況,需要多方衡量討論。(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