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法務部表示,新制強化申請遴選進入外役監受刑人資格審查,縮短外役監收容日數,排除重大暴力罪犯,並增列淘汰事由,可降低脫逃風險,落實中間處遇功能。

法務部指出,修法重點包括修正遴選要件,積極要件有三項,分別為服刑逾三分之一刑期、累犯逾二分之一;一年內可提報假釋者;在監行狀善良,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者。消極要件是排除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的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為十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此外,也增列淘汰事由,即所謂「回籠條款」,包括違反返家探視規定情節重大、受傷或罹患疾病致不適於外役監繼續執行、受刑人有違反外役監秩序等情。(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