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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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結合地院與民間基金會合作,透過所構築的「卿庭」(孩子的法庭),並且藉由志工協助孩子開庭或開庭後的陪伴方式,從而減緩孩子們的出庭焦慮,統計近2年下來,每天竟高達有17.3人次的服務量,只是,該項重新包裝的策進作為,應該是要有對於「卿庭社工」之於發展性人群服務的延伸性思考。

事實上,該項運用法庭模型及其出庭準備繪本等工具以介紹法庭環境,藉此讓孩子們較能掌控出庭時所可能要面對的司法情境和減緩焦慮,這已經是一項由來許久的規劃機制,但是,採借作為孩子之法庭的「卿庭」稱謂,關注點就不全然在於該種議題行銷的重新包裝,而是此一新瓶舊酒家務事的監護權拉扯,是否有其用以確切保障兒少最佳利益的關懷意旨,畢竟,從好聚不好散的爭取親權行使,無論是酌定監護、改定監護或選定監護,對於身心未臻成熟的兒少來說,已然都是某種身心目睹、創傷知情的設置停損點,更遑論於親自出庭而來的親情對決抉擇,恐會有陷入負面情緒、身心戕害等等危及到生存與發展權益保障之虞。冀此,在這裡的考察真義就不單單只是聚焦於該項「卿庭」的運作設計及其所謂「卿庭社工」的新創稱呼,而是要如何從替代、保護以回歸於補充或支持的超前部署,像是多些言談情境的溝通機制,以強化離異夫妻所須善盡為人雙親之於合作父母的親職角色扮演;連帶地,即使是有出庭的需要,又有無其他配搭的權充方式,亦即,能否透過程序監理人的代理方式,以間接地傳達兒少的自覺性需求,畢竟,從法庭、出庭到庭上的身心感受和相關論辯,當只是再一次地將成人世界的喜怒哀樂,轉化成為孩子之於悲歡離合的無奈、喟然。

以此觀之,上述的策進作為,自當是有其必要回歸到「卿庭」和「卿庭社工」的機制運作,究竟是想要解決父或母的什麼問題?可以讓監護權的爭奪,獲致什麼樣的解決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孩童出庭或法裁之後那些兒少個人動力的身心破綻?以此觀之,凸顯離異夫妻之於父母權益的同時,有無比例原則的相關作為,像是各自父職或母職的效能訓練、親職素養,以及被迫就只能和一方大人同住的兒少認知解讀、創傷復原,藉此達到應該要有的衡平關係,如此一來,除了上述偏屬工具層次的相關技術性操作外,還是有其從孩童本人的強制出庭或由第三方的程序監理人代理、從社工協助到志工陪伴、從卿庭社工的個案工作到其他跨域專業的照顧管理以迄於監護權爭奪到合作父母等延伸性議題的論述思考,換言之,像是「卿庭」和「卿庭社工」之類的策略性運作,所要被彰顯的不只是低端的表意權,而是如何復歸於此一特殊事件之於特殊需求而來的全人關懷?

總之,樂於看到地方政府對該項兒少保護服務輸送的用心擘劃,但是,如何避免因為出庭之際的情緒拉扯,進而內化成為某種早熟但未臻成熟的兒少心靈結構,誠然,換位思考於成人世界如您、我,又是用什麼樣的認知態度來檢視己身之於出庭之前、之中和之後的諸多衝擊影響?至於,近2年下來每天竟高達有17.3人次的服務量,其所顯露出來的家庭運作危機及其應有的支持服務網絡,這更是國家機器責無旁貸的奮力所在,畢竟,關乎到「卿庭」與「蜻蜓」的一線之隔,其所表述的乃是應該要有用以構築一個親愛家庭的積極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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