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教條 (Toxic Dogma)
過往係以服從為最高遵守值,孩子能依照指示去行動跟思考時,才能標籤為「好孩子」;當孩子的行為表現出謙虛恭敬、討人喜愛、替他人著想、不自私時,才被認為具有美德,孩子越是「有耳無嘴」、越是「說話適時」越好,當孩子們能依照指示去思考和行動時,他們被認為是「好」孩子,進而,規則慢慢變成人生活的一部分,甚或是成為習慣,人們也滿足於固定秩序而來的安全感。
艾麗斯·米勒(Alice Miller)在她的《都是為你好》 (For Your Own Good) 的著作中,曾把陳腐不宜的家庭規則統稱為「毒性教條」。這本書的副標題是「兒童撫育中的兇殘及暴力」,她認為那些害人的教條,乃是一種侵害兒童權益的暴力,這種暴力也常會重複出現;當那些受虐的兒童長大成為父母之後,歷史往往重演。
對此,米勒將「毒性教條」摘要如下:
1.對需要照顧的孩子而言,成人就是他們的主人。
2.成人像上帝,可以決定是非對錯。
3.孩子要為成人的憤怒負責。
4.父母犯錯可以免受責難。
5.孩子在生活中的自主獨立,對權威的父母來說是一種威脅。
6.孩子太好強的個性要及早「化解」才好。
7.管理孩子要早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以免孩子發現而抗拒父母的行為。
以上這些規則,如果完全遵守,家庭中的某些人(父母)就能完全控制另一些人(孩子),在現今社會中,除非有嚴重虐待兒童的行為出現,否則,是沒有人會為了孩子的權益而干涉父母的管教或體罰。
參考資料
1.有害家庭規則帶來的靈魂之病- 燕園心理發表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文-家庭信仰、家庭規則與自我認同發展之敘說研究 (蘇瑩珂)
(本則晴天詞彙由褚又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