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廠,奪走五個移工的指頭」、「同一台機器,一次左手,一次右手」…職災移工失能率是本國勞工的二倍,但監委調查發現,不僅一○五至一○九年有半數領取失能給付的移工遭終止契約,近十年應領未領的失能津貼竟高達四千多萬元。監委王美玉昨說,這是累積多少移工斷了手腳、生命換來的血汗錢,也是讓台灣顏面大失、很負面的事。

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提出相關調查報告,促請勞動部檢討改善。

王幼玲說,經追查移工職災失能後的處境,發現一○五至一○九年間,有聘雇許可領取失能給付的外籍移工有一〇八七人,有五一二人遭終止契約,約占半數。

監察院調查還發現,根據勞動部統計,近十年移工應申領卻未申領、或中斷申請失能津貼的金額,竟高達四千多萬元,其中,返國失能移工有超過半數未持續受領。原因包括失能津貼相關請領手續及應備書件繁雜,且須經駐外使領館驗證或檢附中文譯本,並提供醫院開立的診斷書等,使得行動不便、居住偏遠的失能移工被迫放棄請領。

王幼玲說,經實地勘查、訪談八位職災失能移工,發現雇主常違反勞基法,使職災移工未能獲得應有的醫療照顧、補償及職業重建。重複發生職災原因則包括缺乏安全設備的老舊機器、追求產出速度,關閉安全裝置、欠缺職前教育訓練、未建立有效的職災通報平台等。

王美玉也說,訪談時有工廠管理階層毫不猶豫地說「危險工作就給移工做」;也有不良雇主未替合法移工保勞保,或一旦失能、受傷馬上退保,「不良雇主把機器看得比人還重。」真的非常沉痛。

勞動部說,未來將持續透過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仲介團體,主動聯繫通知符合申請資格的職災移工提出申請。至於失能移工職業重建,各地政府設有個案服務人員,除可提供職災移工心理支持及社會重建服務,並視需求轉介至職能復健單位接受服務。

勞動部說,移工若職災,雇主卻未依規定辦理補償者,除涉違反就業服務法,應予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並科處罰鍰外,仲介機構也將開罰六萬至卅萬元罰鍰,並最重處以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