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否造成家庭暴力事件增加?主計總處公布國情統計顯示,109年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終結2.9萬件,較108年增8.3%,其中准予核發保護令1.8萬件,核發率80.8%;今年1-7月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終結1.5萬件,核發近9千件,保護令內容以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為主。

主計總處表示,根據司法院統計,109年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終結2.9萬件,較108年增8.3%,其中准予核發保護令1.8萬件,核發率80.8%,年增0.6個百分點。110年1-7月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終結1.5萬件,准予核發保護令近9千件,核發率78.1%。

今年1-7月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終結案件聲請類別以通常保護令9.4千件(占64.1%)較多,其次為暫時保護令5.0千件(占34.3%),前述兩類由被害人自行提出聲請者占比介於93%至95%之間;緊急保護令計235件,多於被害人受家庭暴力有急迫危險時,由警察機關、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向法院代為提出聲請,其中由警察機關提出聲請占90.6%。

統計顯示,保護令內容以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為主。110年1-7月准許核發保護令內容共2.2萬項,其中以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為主(占39.6%)、其次依序為禁止騷擾等行為(占36.1%),強制遠離(點10.2%),三者合占8成6;至於強制加害人完成相關教育輔導或進行精神及戒癮治療等處遇計畫則占6.7%。(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