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8月中公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案,針對育嬰留停方面有兩項放寬。除了跟進勞工與公務人員辦法,夫妻雙方都能同時請育嬰留停,育嬰津貼可領六個月八成保險薪資之外。也比照公務人員,祖父母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需求時,能提出留停申請,但教育人員育嬰留停每月補助期間平均僅2萬餘元,祖父母顧孫也無津貼。教師團體指出,方案是增加彈性沒錯,但是效果有限。

教育部指出,以請領公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推估,109年度教育人員共2092人提出育嬰留停,當中,請領的性別以女性為主,前年、去年女性都占約九成三。

過去,教育人員夫妻雙方只能有一人請育嬰留停,考量性別平等,跟進勞工與公務人員法規,教育部這次在現行條文中刪除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請為限的規定。修正為夫妻雙方都能同時提出留停,服務機構、學校不得拒絕。

另外,祖父母照顧幼兒比例大增,此次教育人員留停辦法也增列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需求時,得提出留職停薪申請的規定。條文指出,教育人員之三足歲以下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須照顧,得申請留職停薪,由服務學校、機構考量業務或校務運作狀況依權責核准。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規定,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過,根據教育部統計,以教師留停前六個月的保險薪額為2萬6210元(薪點245)為例,津貼前六個月的保險薪額平均數的八成,為2萬968元,祖父母育嬰留停尚無津貼。

有老師表示,夫妻雙方可以同時請育嬰留停是不錯,因為一個人照顧小孩真的太累,兩個人輪流顧,比較人性化。不過,因留停薪資補助不多,若兩個人同時請,每月收入可能不到5萬元,無法滿足育兒開銷。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雖然增加彈性,但還是期待薪資補助提高,否則鼓勵的效果仍有限。

另外,這次也放寬教育人員配偶無論是否於公務部門服務,如是受政府公費補助出國進修或研究者,同意得依規定申請依親留職停薪,侍奉或照護於國外就醫親屬只要檢附親屬於國外就醫之醫院證明文件,也能提出留職停薪。(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