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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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九月一日的各級學校開學日,再過二周的時間,特別是中秋佳節過後,便是包括大專校院在內的全面開學,這使得相迎於大專校院開學之際而來的防疫亂象情事,便有它進一步深究的論述空間。

報載臺北市府已經訂定所謂的「大學防疫工作的建議指引」,包括大學教職員進到校園須打完疫苗超過14天,否則,需要有每七天一次的PCR陰性證明,除此之外,希望大學生上課也要有固定座位,藉此落實點名制度,以有助於未來若果有疫調的需要,才能有所依據,只是,即便是侷限於各項技為末的工具性操作,但是,相與衍生的運作難題,直指市府的思維作法,恐是有將複雜問題簡單化之虞,這是因為:首先,要求教職員必須要就疫苗施打或PCR陰性證明,進行兩擇一的自為選擇,姑且不去論及到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權,抑或一劑、兩劑的不同標準要求,單就前者的主控或主導,便不在於教職員本人,更遑論於環視目前從『打不到』到『無得挑』的結構性限制,至於,逕自PCR的陰性證明,也因為持續性的費用負擔、保護效果和七天一次,而形成另類的擾民措施,以至於忽略了是否只有到校實體上課、上班的單一選項。

再則,希望大學生上課進班時要有固定的座位,一方面,實有背離目前的認知基模,而徒增課室管理的困難性,同時,也是忽略了如常的校園生活,又何止於單一教室的走動而已,對此,不是不能有固定座位,但是,用以落實所謂的實名制,又怎能只是侷限於課堂裡的點名制度,而是如何針對只要是進、出校園,就要落實應有的把關機制;連帶地,上述的疫苗接種或PCR的陰性證明,是否同樣適用於大學生此一高度流動、異動的走動族群,更何況相與對應的列管制度,要如何進行有效的監督、把關?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指陳出來的是,臺北市政府並未能從今年上半年的防疫措施,以思索精益求精和貼近現況的變革作為,連帶地,更是漠視了疫苗或PCR之類的校園防制,實乃是要將主責的權限,回歸於校方之於因地制宜和有所權變的彈性做法。

總之,上述臺北市政府所訂定的「大學防疫工作的建議指引」,一方面該項的建議指引,尚有強制執行與否的法律效力;再則,關涉到大學生、教室課堂及其校園生活而來的諸多破口,又何止是限縮於教職員有無注射疫苗(一劑、兩劑或突破性感染)和學生有無固定座位(翹課缺席的失聯學生)的便宜行事,可以預見的是相迎於大專校院開學之際而來的防疫亂象情事,將只會更形加劇與惡化。

至少,臺北市政府斷然是忽略了大學生在教室用餐的慣性行為和可能感染破口,以及有限的教室空間又要如何保持人身安全的梅花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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