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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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擦槍走火的疫情時事新聞,背後所潛藏『您情我願啾甘心』的關懷意旨,是有其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話說:臺北市的好心肝診所被爆出,安排一般民眾到其診所接種AZ疫苗,對此,經過衛生局的稽查結果發現,好心肝診所的確有違規事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新臺幣200萬元的罰款,誠然,就其依法糾舉的正當程序而言,本無爭議,但是,細究字裡行間的新聞報導內容,倒是隱含著包括基金會、自願服務與志工的若干迷思,這是因為:首先,即使是第一批所領到的15瓶疫苗是開放給基金會、診所志工,共計有172人施打而並無異議,但是,這也顛覆了我們對於志工及其服務場域既存的認知基模,換言之,癥結點不在於診所何以會有志工,而是從診所到背後母機構的基金會,所相互鑲嵌且互通有無的人脈關係、社會資本抑或特有資源,這才是該起議題現象的考察真義,如此一來,此時當下就有如價值連城的疫苗接種,在其被墊高作為某種殊價財的同時,這時候長久以來所從事志願服務的投資效益,便可顯露無遺而窺見效果。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指涉出來的乃是毋須過度膨脹或誇大志願服務本身的神聖性,倒不如是從利他、利己、利社會的三角對應關係當中,以找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而非是造神或毀神的一線之隔,從而充斥太多的情緒拉扯或脆弱人性。

再則,分配給好心肝診所和好肝心診所的第二批100瓶,就其全數施打在1,113名志工身上一事,卻也讓疫苗資源的配置問題,全面地爆發開來,只是,操作的遊戲規則,並不是檯面上依其中央所規定的疫苗施打順序,而是基金會以差序格局、關係網絡為重的對稱互惠方式,也就是說,基金會遵循的乃是「社會—法」的人情世故,而非是一般世俗的「法—社會」,連帶而來的裁罰舉措,就不在於罰款金額的多寡,而是基金會背後的私性社會及其志工後續點滴回報的龐大資源,這才是這些巨靈型非營利組織天蠢再變之所在。冀此,在這裡需要被廓清的會是從出於心理自願的「志工」到不求回報的「義工」,兩者背後所糾結的自願服務迷思,畢竟,從直接到間接、從外顯到內隱、從物質到精神、從一般到殊價以及從非對稱到互惠,志工所從事的自願服務奉獻,動機、成分、精神、元素或是回報,不應該是將複雜的自願服務情境,逕自單一或單純的兩分切割,而是因勢利導於針對包括自利型、利他型、利社會型抑或是綜合比例型的自願服務工作或志工夥伴,以進行類別屬性之於概念範疇的爬梳、釐清。

總之,該起以診所之名施惠於母機構基金會的志工,「法—理—情」的優先順序,不會是基金會主事者心中一把尺的考量準則,而是公民社會裡的私性、差序或關係、人情,依舊還是充斥於人類社會的心靈結構裡,而此一解讀,同樣是適用於當前某些假公濟私卡位接種的疫苗注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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