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言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當臺鐵太魯閣號出現重大公安事故而在各大新聞版面不斷更新報導之際,是否有其欲窺之本性或欲蓋之罪?

天災難逃,人禍難避?人類與外在環境的相互存在、依附,實乃是自然和人為所相互牽動的一項生命共同體,對於造成重大傷亡的這一次臺鐵太魯閣號,姑且不論最後終的司法判決結果如何?生死彼岸的相隔劃分,其所造成的遺憾,已經重創事件當中的個人和家庭,並且擴及到對於某種社會不安的漣漪效應,特別是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淪為口號之時,又該如何確保人民生存權利的基本訴求?此般景況的責任歸屬,該如何有其衡平的比例原則?對於百姓要的是只祈求安居樂業的生活願景,似乎也變得遙不可及。

見到諸多零碎不堪的畫面,不禁想問的是究竟那個環節出錯?從計畫(Plan)、執行(Do)、查核(Check)到行動(Action)等環節,是否落實修正改善並正確執行矯正措施,而依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的標準作業程序,是否祭之於提高效率和穩定存續的同時,也淪為適時調整的阻礙濫觴?從單一事件到偶發事件及至重大事件之發生,所謂的滾動式修正作為,對賭的若是脆弱生命的離去,那麼,該如何回應滿足與保障人民最為基本的人身安全需求?

誠然,處於特殊的死亡情境中,面對的乃是無法預料的失落與哀傷,哀悼者從恐懼、焦慮、脆弱、失控到妥協、承認,以及至於明解過程中當如何縮短過長、過度且強烈的悲傷,而不至於持續影響到正常身心健康;連帶地,對於倖存者的身心創傷與愧疚感,能否有足夠且穩定支持系統以提供陪伴與關懷,藉此減緩創傷後症候群(PTSD)所帶來對於身心靈的衝擊影響。冀此,從經歷、目睹及至知悉此事故等相關人等,如何避免對於這些人的二度傷害,降低傷害與協助以儘速復原,這也是社會大眾應有的公民素養。

最後,賠償與究責已經是事後殘補式的技術操作,從個人身心復元、家庭功能修復到社會量能復歸,從個體到群體及至整體災後的重建,這已是當務之急且不容怠忽,畢竟,回家是一種異地遊子思鄉之情的行動展現,「回首故山千里外,別離心緒向誰言?」的漫漫長路,平安終究是心之所繫,事件過後要將遺憾還諸於遺忘,抑或是遺憾持續演遺忘,「權」與「責」之間的孰輕孰重,回歸到人民的基本渴望,真非如此不可嗎?

祈願,逝者安息、生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