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關懷(Hospice)

臨終關懷亦稱為安寧照顧,指的是當臨終病人之疾病已無法治癒時,照護團隊即提供臨終病人及其家屬完整的照顧,這其中包括有生理疼痛之減緩以及心靈苦痛之慰藉,其目的是讓臨終病人及其家屬均能得到最佳生活之品質。
「Hospice」一字源於中世紀,當時係指朝聖者或族人中途之休息之驛站,臨終關懷制度起源於英國,1967年兼具護理、社工及醫師身分的桑德斯博士(Dr. Dame Cicely Saunders)於英國倫敦創立「聖克斯多福臨終關懷機構」(St. Christopher Hospice)乃為第一所具現代化臨終機構之始,而我國則是在1990年於馬偕紀念醫院的淡水院區成立國內第一個安寧照顧病房,臨終關懷其目的除了在幫助臨終病人了解死亡、面對死亡及接受死亡之事實外,並希望能給予臨終病人之家屬支持、陪伴與關懷,其理念為緩和性及支持性之照顧,包含生理、心理、靈性與社會層面之全人照護,並達到為臨終病人及其家屬全程、全家、全隊及全區之全方位照顧。
臨終關懷的照顧模式有全人照顧模式與全方位照顧模式,這其中的全人照顧分為生理、心理、靈性與社會四個層面之整體照顧,在生理層面上給予減緩疼痛之照顧;在心理層面上幫助坦然面對並接受死亡之事實;在靈性層面上協助尋找生命之意義;社會層面上提供社會資源,除照顧個人之外並提供家屬之照顧;至於,全方位照顧亦是一種涵蓋全程、全家、全隊與全區的照顧模式,臨終關懷的照顧是沒有期限的全程照顧模式;以臨終病人與其家屬為照顧對象之全家照顧;其全隊照顧中團隊成員包括醫師、謢士、社工、宗教人員、營養師、心理諮商師等跨領域之專業人員及志工之分工合作;最後全區之照顧模式則是結合社區的人力和資源。
台灣安寧療護之母趙可式博士於1992年提出安寧歸去的十大要素:1.將痛及身體的不適症狀減至最小、病人可忍受的程度;2.病人獲得身體的整齊清潔,而無惱人的損形或摧殘;3.在可能的範圍內,給予病人活動的空間;4.給予病人自由做他願意的選擇,滿足他的需求,包括身體、心理、社會及靈性層面;5.病人能解除過往生活中的衝突;6.準備及交代後事,包括物質的、社會性的告別,以及靈性上的準備;7.保護病人不受到不需要的、無意義的及毀人性的醫療措施;8.體會到自己的一生在宇宙中是有意義的存在;9.有某種信仰,使自己不畏懼死亡,且能保持希望以急10.臨終而能夠由衷的說出三句話:安寧尊嚴歸去的人會說:「謝謝你」、「對不起」和「再見」
為尊重及保障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和權益,1990年衛生福利部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對此,臨終關懷已由過去以醫療為出發,醫護人員著重於疾病的救治,轉變為尊重和滿足臨終病人的需求並以被關懷者為導向,讓臨終病人能有尊嚴地告別人世,死亡議題不再是忌諱,如此一來,如何提高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讓每個生命都能得以善終,以達到生死兩相安,也正是臨終關懷的一大課題。
延伸性思考:安寧照顧、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趙可式
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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