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又再次發生一起委外經營的安養中心,利用人頭浮報和溢領公款的觸法行徑,倘若報導屬實的話,也再增添一筆非營利組織不當作為的黑紀錄,只不過,從不同境遇的『個體』到生養機制設計的『制度』以迄於整起公私協力的『委外環境』,點明出來上述的該起案例,是要有通盤檢視的必要。

基本上,上述的浮報溢領事件,固然是有其浮報照服員來取得獎助款,以及因為照服員的多報而可以多收長者和多些營收的多重利得,但是,此一掛羊頭賣狗肉的違規行徑,由來許久並且早已成為公辦民營、民間自營一種常態操作的淺規則,就此而言,除了是大破大立於進行結構性調整,否則,諸如此類的議題現象,依舊存在並且布滿於不同形式、樣態的非營利組織裡,甚或是成為某種警察捉小偷般的打地鼠現象,如此一來,反諷的就不單單違規觸法的機構聲譽,而是包括制度運作失效及其國家機器失靈的根本詰問;連帶地,如何從機構型態以延展到方案性質的各個非營利組織所關涉到生存賡續的相關提問,那麼,若干的命題旨趣,是有回應於必要性變革的發想思辨,這其中包括:

首先是從「時代」到「世代」的相互拉扯,這其中前者指陳出來無論是政府採購抑或是自力以為的非營利組織,皆是要面臨到外部生態環境裡包括政策定調、典章制度的機動權變,而此一滾動式修正的運作機制,也讓這些機構無所適從於中、長期的布局規畫;至於,後者所涉及到是機構內部運作的人力資源運作議題,但是,機構同仁之間小自有10來歲到有超過二個世代20、30歲左右的年齡差距,也讓公益團體的組織運作是有朝向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的必要,而這也彰顯出來從有如何攘外的「治理」和得以安內的「管理」等命題意旨。

其次是從「夥伴」到「夥計」的變身翻轉,一方面直指的是從邀約、議價到簽約之後,委託與受託兩造之間的權利義務,一直都是處於不對等、不對稱和不對應的失衡狀態,如此一來,再加上政府、母機構及其受僱員工三方互動的模糊關係,致使任何風吹草動而來的勞檢,都將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更遑論於方案結束或無法續約之際,所要支付離退金之於義務行使的責任歸屬問題;最後,則是攸關到從「公益」到「公司」的角色定位,畢竟,倘若依循的是<政府採購法>的遊戲規則,理當是要就非營利組織之於本質、性質和體質,以思索一套適用的方圓規定;連帶地,即使是直接套用該項法令的依法規定,那麼,從自籌款、代墊款、核銷、請款等金流議題的財務風險,更豈止於利益眾生便可以完全了得,如此一來,從剝削、低薪、回捐到浮報、溢領,實乃是一種預期之中的發展後果,實不足為怪,甚或於靜心等待以掀開更大風暴的『非營利組織潘朵拉』。

總之,斷然是不能將上述的案例予於過度單一、切割化,畢竟,環視於金流、人流、物流與資訊流的統合機制,社會福利市場的運作機制和利基所在,是要被嚴肅看待,否則,可以窺探的依然是一波又一波的『委外亂流』。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