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因行銷(Cause-related Marketing,簡稱為CRM)
「善因行銷」是從英文的「cause-related marketing」翻譯來的,也稱為「公益行銷」,善因行銷一詞的概念指的是廠商將慈善公益活動或出於善念的動機,與其商品結合共同銷售,使得廠商、慈善機構和消費者皆能各取所需,達到相輔相成與創造三贏的行銷手法。
「善因行銷」在行銷概念史上最早可追溯至1983年,由美國通運公司(American Express)較早使用,當時擔任美國運通全球市場行銷溝通副總的Jerry Welsh,坐車經過曼哈頓時,從車窗看到位在愛麗絲島上的自由女神像,突然一陣感傷,因為象徵美國精神的自由女神竟然破舊不堪,因此,決定發動全國修復自由女神像活動。
這項活動和修復自由女神的愛麗絲島基金會合作,為期三個月,在活動期間,每增加一位美國運通卡新會員,就捐出1美元給基金會,如果是會員,每刷一筆交易,品牌就捐出0.01美元,最後基金會共獲得170萬美元的捐款,且運通卡使用率提高了28%,新卡申請率也增加45%。
後來美國運通公司仍持續重視曼哈頓地方古蹟,表達他們對社區的關心,也因此吸引許多觀光客到曼哈頓,之後,更是長期支持兩個關注古蹟保存和地方環境的基金會,協助他們喚醒大眾對歷史的重視和加強社區連結的工作。
由於這個起源,最初善因行銷的定義是指品牌將產品或服務,與特定慈善組織結合,當消費者購買產品或使用服務時,品牌就捐出部分收入給該組織。
不過,隨著善因行銷的運用愈來愈廣,美國行銷學專家Philip Kolter認為,只要是品牌為了達到銷售量,而支持非營利組織的目標所投入的資源和努力,都可以稱做善因行銷,主要分成4種模式:
(一)品牌議題推廣:品牌對某一個社會公益議題,做宣導推廣。
(二)聯合議題推廣:品牌與非營利組織,對某一項社會公益,或非營利組織所關切的社會議題共同推廣。
(三)和銷售相關的募款活動:是早期的善因行銷,也就是消費者購買品牌的產品或服務,品牌就捐一定比例的金額給非營利組織。
(四)授權:品牌獲得非營利組織的商標或名字的授權,並以此達成銷售推廣的目標,而非營利組織則收取其收益的固定比例。
善因行銷能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態度」和「購買意願」,來達到三贏局面的有效行銷策略:
(一)品牌因負起社會責任而獲得較高聲望,同時帶來獲利和品牌差異化。
(二)慈善機構的目標能獲得關注,吸引更多大眾共同參與。
(三)消費者則除了獲得產品,還能在消費時感覺良好,或不用額外花錢,就能幫助慈善機構得到企業捐款。
不過,善因行銷(也即「善意消費」)的短期收益,往往掩飾了它所帶來的長期成本,這些隱性的成本包括有把針對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個別化、用普通的一次購買行為置換原本能夠體現人類美德的行為,也掩蓋了很多社會問題正是由市場所帶來的這一事實,因此,並不適用於創造真正的社會變革。
延伸性思考:公益行銷、非營利組織、善意消費
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
ETtoday新聞雲https://www.ettoday.net/?from=amp-logo
公益交流站https://npost.tw/archives/323
博碩士論文評論網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o=dnclcdr&s=id=%22098NSYS5121082%22.&searchmode=basic
社企流
https://www.seinsights.asia/story/688/794/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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