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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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從2013年6月所制定的<台中市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實施7年下來,唯一合法的3家公娼場所也都相繼撤照,致使該項的自治條例已無管束的對象,因此,台中市政會議決議廢止此一自治條例,藉此讓公娼館也在台中走入歷史,只不過,春城無處不飛花的情色產業,依舊還是在社會裡蠢蠢欲動,這也是使得關於自然淘汰公娼館一事,是有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誠然,本於食色性也的基本人性慾望,這使得情色關係的對價化、商品化抑或是產業化,早就存在於人類社會,而此一由來許久的整體社會事實,自當是要有背景時代性及其結構環境性的分殊考量,特別是扣緊從民俗、民德到法律而來的文化進程,那麼,該項情慾的供需媒合,亦有其不同時空脈絡的歷史考察,如此一來,在這裡的針砭所在,已然不單單只是聚焦在公娼館相繼的走入各個地方縣市,而是取而代之的其他情色交易,要如何在風土民情與特殊人權以及在勞動權益和結構迫害之間,取得適切的衡平關係,遠地不說,走入歷史的公娼館,除了有其商品競爭與社會觀感的結構限制外,對於基本的生理需求如何被確切滿足,這也就不僅止於存廢之間的對峙選項,而是如何就其除罪化、去道德化以及情色政策等理念層次切入,藉此找到工具範疇所之於情色服務輸送的破口和出口所在。

冀此,標舉出禁娼掃黃的正當性及其所祭出像是公娼不准過戶、不准遷移,經營者過世或停業須繳回牌照等權變措施,這也使得訴諸於廢娼政策的義勇軍,公娼與公娼館的自然淘汰,成為了一項預期之中的發展後果,只不過,從公開化轉換為地下化;從公娼館轉型為特種行業以及從集體謀生轉變為跑單幫的個人工作室,點明出來關於從娼與嫖妓之間的推拉互動,不再只是侷限於生理層次的官能需求,而是直指包括認知行為的多面向考察,像是包括傳播妹、性自主、搞自拍等未成年人的諸多性剝削行徑,也讓諸如從少年到兒童的年紀幼齡化;從被迫涉入到自願從事的主客觀意願化;從個別行徑到從眾行為的性剝削次文化;從求愛生存到謀生方式的理性選擇化;從性自主合意到人口販運的產業商品化;從實體交易到網絡N房聊天室;從對價關係到價值混淆的多重扭曲化,以相與交錯於這一群美少女性剝削歷程的當代意涵,而這也指陳出來從公娼到私嫖的情色一役,社會的變革對策才正要開始。

總之,單純的一則地方新聞,斷然不是將複雜議題予於單純化的某種切割作為,特別是處於「性解放」的當今社會裡,未成年人所之於從最佳利益到次佳選擇、從防治保護到防制枷鎖、從合意到未經合意以迄於來自性剝削歷程的生態轉銜,直指出來對於性剝削議題的典範建構,實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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