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薇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近期一則少年傷害兒童的新聞報導,令人不禁思索曾經應該是我們的親親寶貝,何以成為邁向觸法之路的少年,那些曾經走錯的路,還有重啟希望的可能?

首先,從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對象共分四大類別:第一類是「觸法少年」,年齡12-18歲,係指觸犯刑罰法律行為;第二類是「曝險少年」,年齡12-18歲,經由少事法修正後去除「虞犯」名稱,並限縮為包括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以及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3款的曝險行為;第三類是「偏差行為少年」,年齡12-18歲,再依其偏差行為之屬性分為: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行為,有9項偏差行為指標以及不利於健全自我成長行為,有7項偏差行為指標;以及第四類的未滿12歲的觸法、曝險、偏差行為兒童。

其次,依四大類別的分類後,再行分流至教育主管機關(具學籍兒少)、社政主管機管(未具學籍兒少)以及少輔會,這其中第一類的觸法少年係由司法警察機關依少事法第18條規定移送少年法庭,是以偏差行為兒少、曝險少年至觸法少年進案評估之關鍵處遇,依教育相關法規輔導學生、聯繫家長、並且結合相關機關(構)資源協助處理。

對此,從以兒少維繫最為密切的家庭系統功能分析切入,當代的父母或多為經歷1960-1980鑰匙兒童歷,回溯1960年代起,臺灣輕工業發展快速,重工業則居於次要地位,中央政府為了增加出口換取外匯,還設立加工出口區來增加外貿收入;1974年至1979政府的國家級基礎十大建設時代,對於台灣的經濟起飛產生了巨大影響,同時人民的教育程度提高,就業需求與機會的增多,父母多為生活打拼,產生了「那些5歲至13歲的、放學後照顧自己、直到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回家的兒童」,這些都是在您我都可能經歷過的早晨上學父母在桌上置放零用金自理三餐費用,或是到鄰居家用餐,抑或回到家僅僅是一人。

再則,從「衝突論」的觀點來看,兒少父母為工作賺錢、努力立足於社會追求更高的社經地位,但是,這其中社會階級的層層控制也產生階級的衝突與矛盾,付出無形代價的是身心俱疲的父母及其家庭背後整體的資源不平等,事實上,從這樣「鑰匙兒童」成長而來的大人,再進入社會、再成為父母、再繼續為生活打拼。從家庭型態改變,社會心理轉折至而延續至下一代學習,因此,斷然是不可忽視文化氛圍轉變、科技產品取代人性及其所改變真實世界人與人社交的親近感。

換言之,即使兒少有一把回家的鑰匙,但是,家庭系統逐漸瓦解,那把鑰匙為兒少所開啟的是,究竟是溫暖的一家人相聚時刻,還是「白天孤兒」回到家的孤獨與恐懼感,以致於,關上家門靠近的是不良組織,僅在有限的人際社交裡,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藉此取得縹渺的安全感,如此一來,一觸即發的偏差行為,友愛的泡泡也瞬間消逝。

偏差行為兒少,容易自網路上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另外,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使有害身心,此一「網路成癮」議題實乃是近年頗為重視的心理健康工作,依據衛生福利部心口司說明「網路成癮」泛指過度使用網路/電腦,難以自我控制,致而影響學業、人際關係、身心健康、家庭互動等負面影響,網路成癮雖然是包括有網路遊戲、色情網站、社群網站成癮等三大樣態,但是,目前僅有網路遊戲成癮被世界衛生組織在其〈國際疾病分類〉(ICD-11)正式列入精神疾病:「遊戲障礙症」(Gaming dis-order),其症狀有三大特徵:玩遊戲的控制能力受損、生活以電玩為優先,忽略其他日常興趣和生活活動,即使是造成負面影響,仍然是持續增加打電玩時間。

故而回到〈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草案)此一制定的預防與輔導流程,強調網絡成員跨部會共同合作,以此著重外部資源聯結,但是,兒少成長期間的身心風暴期,其所面臨到家庭環境外部資源的變化與挑戰,在此之下成長的兒少,面臨的是憂鬱傾向、自我價值否定與焦慮負面心理因子,作為大人的我們,也許更該保持耐心與關心,陪伴兒少以看見自我、探索認同。

從偏差行為兒少、曝險少年至觸法少年,其背後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輕,因層層行政流程的跨域合作雖是美意,也令人思考讓親親寶貝在每一站的流轉,究竟是要停靠那一個幸福的站,曾經的親親寶貝需要的生命中的貴人,或許是某個階段,曾經以自己青春與真誠心意的陪伴時光,如父、如母或如是讓內心充滿奮怒與疲累的兒少,得以再次的安心、安全和有所信賴依靠。

每個兒少都獨一無二,他們是乘著自星際間銀河的軌道而來的列車,送來到人間,以成為您、我的親親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