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佳慧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於今年(2020年)的八月提出「支持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提案,並且於九月覆議階段通過之後,衛生福利部須在兩個月內提出正式的回應,誠然,關乎到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一事,背後所隱含的結構性意涵,是有它嚴肅看待之必要。

基本上,這幾年的健保支出逐年吃緊,經常會聽到衛福部針對於健保的財務困境,以提出一些可能的改革方案,之所以會有上述「支持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提案,乃是因為前陣子健保署提出「重大傷病擬取消部分負擔優免」之故,根據健保署表示,近來健保財務吃緊,因此,有專家提出,全台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人數約90萬人,人數僅占納保者4%,每年卻是花掉近30%的健保資源,同時,重大傷病者也未必都是經濟弱勢,因此,建議取消重大傷病者的免部分負擔。

筆者的工作場所係為公立精神科專科醫院,醫院另附設兩所的康復之家,無論是住院病人或者康復之家病人,若是持有重大傷病卡皆可免除部分負擔,僅需繳納伙食費與住宿費,一旦取消重大傷病之部分負擔優免,這對於院內與康家近600位病人及其家庭,恐將造成極大的財務負擔,僅以現行健保給付為例,急性病房第一個月之部分負擔約2-3萬,而康復之家每個月部分負擔約1萬5千元;急性病房住院期最多為連續三個月,慢性病房與康家則是病人情況而定,動輒是幾個月到幾年都有,尤其是康復之家乃為訓練病人適應社區生活、為日後返家獨立生活做準備,因此,康家住宿經常為數年甚至數十年,若是這些費用要由病人與家屬全部負擔,長年累積下來,實在是一筆極為龐大的費用數字。

尤有甚者,這些病人與家屬經常是社會上較弱勢之族群,既要承擔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的異樣眼光,亦須處理病患因為病況不穩而衍生的滋擾事故甚或是犯罪行為,如此一來,倘若連住院部分負擔的費用,都要變成一筆龐大的固定支出,這無疑會是雪上加霜,乃甚至於成為拖垮這些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對此,幾乎是可以預見到的未來景況,那就是,有病識感的病人會害怕無法負擔而逃避就醫,家屬則是會因害怕被拖垮財務只好被迫失聯。

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所通過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第36條,保險對象領有重大傷病卡者免除自行負擔費用,其制定理由為「一、因重大傷病不易產生醫療資源濫用情形,宜予免除部分負擔。」,基於社會保險目的之全民健康保險,即是在於保障人民免於因疾病,而陷入個人及家庭的經濟危機,因此,一旦是取消重大傷病的部分負擔優免,恐有危及到重大殘傷病友的基本權益保障之虞,事實上,慢性精神病屬於三十大類中的第六類重大傷病適用範圍,該項的醫療優惠措施,是精神病患及其家庭最基本的安全守護,這不僅是經濟的支援,更是提升病人就醫的動機與意願,當有其作為廣義上社會安全網的基礎網目之一,倘若是輕言取消,將更易造成社會安全網之更大、更深的破口、漏洞。

總之,慢性化精神病患,對於家庭造成莫大的身心負擔,WHO也認定精神疾病是第七位影響重大的疾病,其死亡率、共病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都較一般疾病風險高,而且甚少受得到較好的治療,如果逕自取消重大傷病資格,無異是雪上加霜,正因為看見精神病患與其家屬的身心難處,筆者與同事們除參與聯署「支持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提案,更將此一提案到處發送自己的親朋好友,藉此呼籲周遭的人能夠協助聯署。

誠然,經由提案單位與各個外部單位的努力,如今,此提案也順利通過覆議,接下來靜候衛福部的回覆,當然希望是一種值得期待的樂觀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