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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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關於「小英加碼育兒津貼,將殺死賴清德的準公托」的媒體社論,卻也引來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不得不站在前線,以讓該項『0到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的兌現總統政見,得以有其推動衛福行政的務實性,然而,背後所糾結的迷思與弔詭,會是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真義所在。

首先,該篇公關文稿迴避了推動托育準公共化機制的正當性,而是從工具範疇的技術變革切入,藉以闡述2018年8月1日所開始實施的準公共托育服務,到現今2020年8月底為止的實施成效和必要的滾動性調整,像是加入準公共化的保母人數共有2萬2,058人,簽約率已達到91.13%,而托嬰中心簽約率更是達96.71%(加入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781家,簽約率95.7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公共家園計248家,簽約率100%),共計提供了8萬1,660個公共及準公共托育的收托名額;連帶地,也因為加入準公共的托育服務單位,係由政府監督、輔導與管理,可以兼具有一定的品質管控,因而,家長使用公共及準公共托育服務高達九成以上,這已然是展現公共及準公共化政策的具體成效。

誠然,該項頗有大內宣的政策說貼,是要有回歸到「個人-制度-環境」的整體關照、考察之必要,遠的不說,標舉『平價、普及、優質』的托育幼教服務目標,窺見分散於包括純私立托嬰中心、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準公共托嬰中心、純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國小附設幼兒園,那麼,從抽籤就讀到津貼補助、從去商品化到市場化抑或是從家戶不平等到區域不平等,點明出來問題的癥結點就不在於津貼或補助的各自額度和相對落差,而是國家機器如何得以有效扮演最終父母的角色責任,特別是不能逕自採用公共化、準公共化等詞藻話術,以一語帶過或瞞天過海直接跳過深層政府應該責付的角色扮演;連帶而來的思辨發想亦直指該項準公共托育服務的政策定調,係屬於鼓勵婦女的就業政策抑或是促進婦嬰健康維護的家庭政策,此一定位不清和角色混淆的迷亂現象,終究是讓托育幼教服務朝著墊高加碼的不歸路前進。

事實上,該項的準公共托育服務亦有其接軌於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簡稱為CRC)的相關提問,特別是漠視<兒童權利公約>是有其西方個人資本主義及其性別平等文化主義的制定背景,像是<兒童權利公約>第18條的第二項與第三項,強調的雖然是家外托育服務對於雙生涯家庭、單親家庭的重要性及其國家機器所應協助的責任,但是,也凸顯出來家庭照顧以及兒童不與父母親分離原則的重要性,如此一來,育兒津貼加碼到5,000元,托育補助加碼到7000元,除了是拉近與托育補助的落差並且縮小到2,000元的差距外,此一將照顧的選擇權還給了家長,是否也否定了當初準公共托育服務的政策定位,更遑論於逕自撒錢忽略了應該要有的家長照顧知能教育,而這也讓兒虐事件與意外事故的層出不窮,造就了自以為金錢萬能的津貼與補助,便能迎刃而解的共輸結局。

總之,倘若國家機器未能覺醒於嬰幼兒照顧態度、技術以及知識等照顧知能的重要性,那麼,這群國家未來主人翁人身安全的破口,將只會不斷的惡化到難以收拾的境況,特別是一味地為了「CRC而CRC」,所招致對於兒少的人身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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