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女性化(the Feminization of Poverty)

1978年美國學者Diana Pearce在觀察美國社會的演變歷程後,提出「貧窮女性化」這個觀點,她觀察到美國在1976年時,16歲以上的貧窮人口組成當中,有三分之二是女性,百分之七十的老年低收入戶的戶長為女性,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幾乎有一半的低收入戶人口,係由來自於以女性為戶長的家庭成員所組成,因此,她斷言美國的貧窮問題已逐漸成為一項女性的問題。
隨後的二十年,美國單親家庭的比例,在人口變遷的過程中果然市呈現直線的成長趨勢,尤其是女性單親家庭的大幅成長,更引人注目的是,到了1990年之際,美國的單親家庭已經是約佔總家戶數的四分之一,其中有九成為女性單親家庭,而這些女性單親家庭就有三分之一的家戶生活在貧窮線以下,生活於其中的成人與小孩構成美國總貧窮人口的一半以上,這也使得Pearce當年所謂的「貧窮女性化」幾乎與貧窮的女性單親家庭劃上了等號。
在貧窮女性化的概念中,不僅女性的貧窮人口高於男性,以女性為戶長的家庭,普遍是比以男性戶長家庭來得貧窮,再加上因為社會因素致貧,因此,在脫貧的難度部分,女性也是高於男性,值得注意的是,貧窮女性化並非單一地區或國家獨有的現象,世界各國普遍存在女性較男性貧窮的情況,而且根據聯合國的統計顯示,全球約十三億人口處於貧窮,這其中女性占了近七成。
貧窮女性化並非是肇因於單純的個人因素,而是來自於結構性成因,台灣一地的女性勞動參與率雖然是逐年提昇,但是,受制於傳統「男主外女主內」觀念的影響,長期以來,都是將照顧家庭及老幼的責任強行加諸在女性的身上,女性也常因生育被迫提前退出職場,導致工作資歷累積中斷,即使是生育後再返回職場,但是,隨其資歷調整的薪資也已經受到年資較少的影響。
貧窮女性化的成因甚多,在工作貧窮及低薪工作族群之中,性別貧窮則更為明顯,就算是擁有工作,女性勞動者仍然無法使自己與其家庭脫離貧窮,此一現象便已突顯在「同工不同酬」的社會結構下,也就是說,女性的工作及所得,不足以免除貧窮高風險,尤其是女性還身兼經濟戶長時。長年以來,受制於社會與結構因素,即使工作能力不弱於男性,在職場上的發展空間,女性仍然是遠不如男性,再加上家庭照顧責任加諸其身,以及缺乏其它來源的經濟支援,女性一旦陷入工作貧窮的漩渦,脫離難度就遠高於男性。
女性不僅較男性更容易淪為工作貧窮族群,在職場上遭遇歧視的結果,便是女性的工作所得較男性偏低或是同工不同酬,更是女性職場發展的主要障礙,對此,世界銀行(World Bank)對第三世界國家所進行的職場性別研究發現到,大多數女性勞動者都不在正式就業體系之中,以致於有勞動之實卻是缺乏基本權益的勞動保障,雖然,我國已進入開發國家之列,也擁有<勞動基準法>以為勞動者提供基本保障,但是,仍有許多女性因為同時也要扮演家庭的主照者角色,以致於婚後或生育後,會面臨到就業困難而轉為非典勞動的工作人口,因此,一旦是因為失婚或家庭經濟來源中斷,往往較男性更容易陷入貧窮的黑暗之中,倘若還必須負擔對下一代的照顧責任,那麼,女性往往只能持續從非典工作中掙取微薄的收入,深陷工作貧窮狀態的勞動女性,根本無力獨自靠著低所得的工作翻身,只能在貧困之中隨意飄流。
延伸性思考:非典勞動、勞動基準法、照顧政治
參考資料:
1、鄭麗珍,2001〈貧窮女性化與社會救助政策〉《社會教育年刊》,台灣大學社會系。
2、王德睦、何華欽,2006〈台灣貧窮女性化的再檢視〉《人口學刊.第33期》
3、洪敬舒〈貧窮的弱勢性別〉貧窮經濟研究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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