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祥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總統蔡英文今年(2020年)5月20日就職,締造中華民國史上首位勝選擔任總統並且順利連任的女性,風光展開第二任的四年任期,於此同時,行政院也正式公佈新任內閣人事,不料,總統蔡英文連任後所端出「第一道菜」,竟是惹來國內各個婦女團體一片負評,可惜「出師不利」、大煞風景。

在新內閣42名政務官名單,不論是婦女團體們所砲轟「只剩下2位女性首長」、「女總統第二任520新內閣,竟是史上最「男」內閣!父權傲慢官場現形,女性參政倒退30年」;抑或是行政院所回應辯稱的內閣閣員雖只有4位女性,但是在行政團隊積極推動下,促使立法院於去年(2019年)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簡稱同婚專法),使同婚在台順利上路,顯現行政團隊於兩性平權上努力作為;無論如何,都抹不去此次內閣名單,對照民主化轉型以來歷任政府內閣,此最低的4.76%女性閣員比例,已然成為於「首位勝選擔任總統並連任的女性」任內的伊始,亦即,寫下了「內閣改組性別失衡」最為不堪的比例,並且烙印在台灣女性參政史上的莫大諷刺。

近來,從行政團隊對內閣改組性別失衡以及性別平等議題等回應,隱約可嗅出反思我國從倡議女權擴及到尊重接納同性婚姻,社會更是需要以多元及開放態度,去尊重和接受性別差異,對此,關乎到平權所遭遇到的發展瓶頸現象,包括:

一、對於兩性平權的倡議,國家法制以及公民社會,應然面與實質面都有相當普遍、高度一致認同的認知基模,但是,第三性(變性者)、跨性別者及同性婚姻的平權部分,這方面的被接受度及其認知基模,明顯不足。

二、少子女化、超高齡化雙雙衝擊下,伴隨不婚、遲婚、不生、晚生,連異性婚姻、同居關係都面臨「難得子女」狀況下;在本省俗諺「(農作)生煮都不夠,遑論曬成乾」,道盡同婚者,因生理侷限,領養子女更非易事,而缺少子女的婚姻,不論異性婚或同性婚,其婚姻或伴侶關係之持久,更是缺乏正向維繫的「安全瓣」。

三、與約略同時的同性婚姻,卻是和全民公投持穩定多數反對的公民意向結果相悖離,當前的執政黨政府仍強勢藉由國會一黨過半優勢,在國家法制上強行立法通過專法,這除了「揠苗助長」以贏得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專法的國家美名外,實則是無助化解社會上對此仍然還是相當分歧的社會認知基模。

四、當前執政黨政府的「挺同立場」在107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及公民投票遭受重挫後,再加上執政黨的南部地方選民、傳統支持者紛紛向該黨公職反彈、抗議、跑票,執政黨對於同婚立法的立場,也由「修正民法」的態度,而不得不退向為訂立所謂的專法。

五、迴異於當前執政黨在野時,角色單純,為了衝撞制衡前執政黨政府,而積極地回應諸如「兩性平權」、「第三性平權」、「同性婚姻」等性平社會運動,但是,執政之後,所要面臨和顧及到全面的選票考量,這也使得經緯萬端得公共政策,仍是備多力分,難以兼顧。

六、基於與眾多婦女進步團體長期「革命情感」,當前執政黨或許認為彼等團體應可「多多包涵」、「相忍相挺」,不至於過度為難當前執政黨政府。

總之「解鈴仍需繫鈴人」,當前執政黨政府須從「一黨獨大」得全面執政優勢角度,以思考理應是要全面負責的內省;「亡羊補牢,時為未晚」之際,公共政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仍應顧及「社會觀感」,國人誠然不會膚淺到非以女性閣員得比例,去論斷我國得性別平等程度,但是,執政者更不宜「不假思索」、「無暇懸念為國家多費心費力發掘培養更多女性政務人才」。

執政者允宜正面妥適回應包括婦女與性別團體的「期待」,況且,我國就聯合國大會1979年通過,1981年生效的<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我國立法院於民國100年5月20日制訂該公約的國內施行法,並於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已然是落實此一女性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地位與效力,同時詳列包含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權、參與國際組織權、國籍權、教育權、就業權、農村婦女權、健康權、社會及經濟權、法律權、婚姻及家庭權等各項的性別平等權利。

這當中尤以婦女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權(包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擔任公職(競選民意代表、擔任政府官員))等更是明文保障、可檢視的的性別人權指標;期勉執政者允宜「表現出最大誠意態度」、「綜衡性別、學力、能力、社會力、地域、職業、代表性等面向」,減少再犯「內閣一級首長女性比例懸殊偏低議題」等政策作為初階錯誤,少些強詞辯解,多些擔待雅納;正需由淺而深,從點線面、立體全面盤點『性別平等』所要有之從解構,進而重構、新構、共構的變革工程配套銜接,如若能夠虛心省思「執政初衷」,多些考量及擔待,則國人幸甚。

誠然,近來台灣諸多公共政策最大的問題,就是往往過於崇尚解構,易先入為主偏頗地視傳統觀點為保守反動,極其手段欲除之而後快,往往思慮有所偏好及遺漏,欠缺相對的責任自省,少了有效制衡的政治「煞車」、「冷卻」機制,不論前後的執政黨政府,都在配套不足,未經深思熟慮,只因嚮往一時的風尚或貪得「美名」,只憑一股的衝動,率爾任意的制度變革,在在使台灣的性別平等,治絲益棼,「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既有的問題未竟其功,卻是衍生遺留更多問題,剪不斷、理還亂,殊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