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綸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日前新聞提到,民眾騎乘機車載小孩時,不能站立於機車踏板或是置放椅子與板凳坐,更不能以背巾將孩童背在前面,孩童就只能坐在後座,同時,未滿三歲的孩童也不行坐後座,倘若是如違反相關規定者,將罰以新台幣300到600元罰鍰,對此,許多家中只有以機車作為唯一外出交通工具的民眾紛紛表示:「家裡買不起汽車者,那怎麼帶孩子出門?」。

事實上,許多的民眾看到這則新聞,出現的是反對與支持的兩極化意見,部分的民眾認為政府這樣立法是「不知民間疾苦」,相繼表示:「這樣誰還敢生?」、「從前一家四口,父母連同兩個孩子都是擠在一部機車上,不也都這樣活過來了嗎?」,不過,也有民眾認為,交通法規是站在為民眾安全著想的出發點,建議可以多加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畢竟,小孩的寶貴性命是比便宜行事,來得重要許多。

基本上,就交通法規來說,機車載人的準則,乘客就是只能坐在駕駛的後座,機車踏板只是單純的載物用途;連帶地,機車最多也只能承載兩人,多於兩人都是屬於超載的違規行為,倘若『三貼』抑或是超過承載的規定人數,將可處以新台幣3千到9千元的罰鍰,但是,仍有不少家中有小朋友的家長,還是選採行讓小孩站在踏板上或是當『夾心餅乾』般地夾在父母中間。

誠然,基於交通安全的必要考量,如果擔心小孩獨自坐在機車的後座,是可加裝機車靠背或機車兒童安全椅,不過,孩童的人數若是超過一名以上,則是需要由另一部機車承載,如此一來,對於大多數家長雖然是頗不方便,但是,相對來說,這也是較具安全保障。准此,這裡的考察真義乃是突顯出來「方便」與「安全」兩者之間的孰重孰輕以及「快速」與「安心」彼此之間的孰大孰小?這是一般民眾需要謹慎思考的生活課題。

不過,問題真正的核心其實更在於民眾平時駕車、騎車時是否遵守交通規則的基本公民素養和認知基模養成,畢竟,當前的時代不同於以往一、二十年前的時空背景,現在馬路上的車輛多且種類混雜,自用轎車、大眾交通運輸車輛、公務車輛、工程車輛到處橫衝直撞,越是大型的車輛往往在行駛時存在著視覺盲區,不容易看到像是機車般大小的微型交通載具,至於,機車在乘客超載的情況下,也不若單獨騎乘或正常雙載時易於操控,一旦是發生緊急情況,往往會反應不及,更會增加車輛本身的操控困難,如此一來,一旦是發生事故,往往會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的憾事。

總之,面對積累已久的慣性行為,即使不安全也是行之有年,即使是想要有所改變,一時半刻也覺得頗為麻煩,但是,面對時代進步,用以保護自身和維護他人安全的觀念習性,也要跟著有所提升,藉此表述一個進步社會所應該要有之文明內涵的公民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