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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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2019年)的十月十六日起,為了因應於中央政府所訂頒的委託兒少機構安置作業流程,各個地方政府須針對現有安置機構內的兒少個案等轉介資料,進行全面性清查,藉此確認是否有繼續安置的必要,而此一從過去的『自收』(自行收容)逕自改為『委安』(委託安置)的典範移轉,相與衍生的議題現象,是要有嚴肅以對的必要。

基本上,扣緊將『自收』改弦易轍為『委安』的巨大轉變,就其適法性、正當性以及預期的諸多衝擊性,在尚未獲得釐清之際,國家機器擴權與濫權的恣為行徑,非營利團體和公民社會是有嚴肅看待的必要,否則,任何侵權的戕害作為,或早或晚且或多或少都會成為您、我的集體境遇,如此一來,對於此一貿然的霸權舉措,也就不只是限縮在單一的兒少安置機構或類似的入住機構,而是一種攸關到國家機器的權力行使,要如何被有效約束與制衡的基本提問?對此,環視從『自收』改為『委安』的命題旨趣,這使得對於包括安置機構端、一線同仁端、院童父母端、原生家庭端以及公民社會端,更要有比例原則的分殊檢視,這是因為:

首先,標舉『不與父母分離權利』以及『不應喪失家庭環境』的基本原則,那麼,冰凍三尺的兒童不當遭遇,又要如何針對原生家庭的危險因子或風險係數,以建構一套有效的家庭重建計畫?畢竟,快速社會變遷所招致從量變到質變的家庭演變,指陳出來的乃是:當代的家庭早已喪失自我修補的復原能力,更遑論於從自我概念到社會認知的因應準則,是否擁有可以有效應對的重建能力。就此而言,當務之急,就不單單只是侷限在究竟院生兒童是否需要續留在機構,而是原生家庭的復原、充權與使能,能否完備於對兒童返家計畫的全面啟動?連帶地,替代性照顧的運作原則,更不在於是用來突顯「去機構化」的社會標記,而是要針對親屬照顧、寄養家庭以及安置機構,以進行整全多層的通盤性檢視,畢竟,在某種的情境狀況底下,這些替代性照顧的機制運作,都有它糾結著從暫時性保護到永久性替代、從專業父母到親生父母、從戶內照顧到家外安置以及從去機構化到再次機構化的牽連拉扯。

其次,即使是有返家的充分性,但是,此一『委安』的霸凌行徑,是否意味著要將現行的安置機構打掉重練以重新洗牌?連帶而來的是關乎到機構的生存利基以及工作人員的勞動權益,是否也要嚴肅看待『委安』作為所潛藏的外部成本與社會代價,畢竟,「去機構」的我執立場,還是會因為原生家庭重建計畫的不彰、親屬與寄家安置運作的不到位,進而衍生出來從「去機構」到「再機構」以及從「機構寡占自收」到「少數機構壟斷委安」的弔詭情事,面對此一院童可能會出現到處流竄的迷亂現象,是要有規劃預防性措施的必要。冀此,啟動『去-自收』和『走-委安』的一條鞭作法,那麼,安置機構與原有入住兒童(父母)之間的履約責信;安置機構與原有職工之間的勞動權益,特別是被迫機構被迫退場的資遺費;機構與公部門之間的合和互動,除了是從原有的夥伴關係退縮成為權控結構底下的夥計隸屬外,面對諸如不確定性、模糊性、非自主性、恐慌性等等的委安兒童,安置機構又如何展現安置照顧的專業自我?

總之,藉由強行介入對於兒少安置照顧的政策大翻轉,窺見到的除了是國家機器擴權、濫權和侵權的不當作為外,諸多未爆彈的引線,似乎已經是蠢蠢欲動於引爆一場難以收拾善後的『委安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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