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員勞動保障與安全問題備受關注。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說,除修訂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提升其法效性,近日也將頒布「偽裝承攬」認定的參考原則,更預計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明訂平台業者應為個人承攬工作者投保商業保險,以「法律」位階規範新經濟型態產業雇主落實投保責任。這也是勞動部首次表態修職安法。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說,預計修正職安法第廿六條,檢視訂作人應負的承攬管理責任,給予個人承攬勞工更多保障;此外,也將增訂局部授權,可由中央目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勞動部指定適用行業,讓後續興起的新經濟產業也都要用強制投保商業保險。

不過,承攬問題不只是保險,還包括沒有勞退新制的每月百分之六的退休金,也沒有勞保生育給付、勞保年金等,也不會有勞基法的特休假等權益。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說,不論勞雇關係是承攬或雇傭,歡迎政府極盡方法介入,但商業保險都只是針對受傷、意外風險,應著重討論雇主是否還有其他的法律義務應該承擔,若能引導到適當的社會保險,才能有更充分保護。

台北市日前開第一槍,訂立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更盼中央或其他縣市跟進,避免業者離開台北市就能規避法令規範,遭外界形容是「地方包圍中央」。

許銘春回應說,勞動部一直努力就外送員工作安全制訂相關規範,如十月公布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還有近日將頒布的偽裝承攬認定的參考原則,未來也預計修訂職安法,明訂平台業者應為個人承攬勞工投保商業保險,以法律位階規範新興產業落實投保責任。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補充說,目前規畫商業保險形式有四種,除原本就有的機車強制險,也規範平台業者應替承攬勞工加保團體傷害險、超額責任險,第四種則是供業者自由選擇的「碎片式」團體傷害險,只限定外送員上線接單才有保險效力。(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