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企業托育普及率,勞動部二○一六年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將需設置托育設施與措施的企業人數,從原本的二五○人下修至一百人。但根據勞動部統計,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等托育設施的公司占比不到百分之三,全國近三年新設立托育機構分別只有一家、兩家、四家,絕大多數企業選擇發津貼給員工。

企業托育有兩種,一是托兒設施,由雇主以自行或聯合方式設置托兒服務機構;另一種托兒措施,是雇主以委託合約方式,與已登記立案的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並由雇主提供托兒津貼。勞動部統計,員工數二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設置托育設施與措施的比率約八成四,一百人以上則約六成六,但實際有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等托育設施的,占比其實不到百分之三,大多直接發津貼給員工。

但不管托育設施或措施,就算企業均未提供,性平法並無罰則。為鼓勵企業主動提供,勞動部會給予補助。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說,企業發津貼固然可供員工自由彈性運用,但國內托育市場大多是私托、私幼為主,托育價格依舊高,津貼對員工來說只是不無小補,除了應增訂罰則,公共托育化也要並行推動,並真正落實友善生育職場環境。

托盟:重點在推動公托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也說,重點應在推動公共化托育服務,否則企業發給員工托育津貼,員工仍需要面對昂貴、負擔不起的私立托育開銷。

勞部:已放寬托育設施標準

勞動部福祉司長孫碧霞表示,照顧嬰幼兒應是家庭、國家的責任,雇主只是基於社會責任提供員工福利,若訂罰則,恐會讓照顧嬰幼兒變成雇主義務,且實務也有困難,不見得每間公司員工都有托育需求,有的員工住很遠,把小孩帶到公司托育反而不便。

根據統計,申請托育設施及措施補助的企業,已從二○一七年的一八○家提升至今年三○七家。孫碧霞還說,日前也放寬新增新型態的「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放寬設置機構的法規與人數限制,預計可增加企業開辦意願。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