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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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由於申請外籍幫傭的點數累積機制極為不合理,這使得有老小的「長照家庭」,出現疲於奔命的照顧負荷,更遑論對於訴求友善生養環境的基本提問,就此而言,該項點數累積設計的制度運作失靈問題及其所衍生出來的衝擊影響,就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誠然,所謂的「長照家庭」指的是家中同時擁有多名相同年齡子女的「多胎家庭」抑或是身心老邁的「耆老家庭」,致使因為分身乏術而需要尋求外部人力的奧援協助,如此一來,聘雇成本相對低廉且多功能人力運用的外籍幫傭,自然成為最佳的不二人選,以此觀之,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實有必要重新探究這些「長照家庭」背後所相關聯的需求評估、問題診斷、資源盤點及其不同的處遇計畫,而非是只是單純覬覦於廉價、好用的人力,藉此填補該項照顧負荷的人流缺口,畢竟,單就外籍幫傭引進一事來看,從外籍幫傭到本國籍幫傭、從相對低廉的交易成本到代價高昂的機會成本、從學齡前到生命最後一哩的不同照顧屬性,以迄於從全包性質的家庭幫傭到專業服務的家事管理,彰顯出來的還是慣以將外籍幫傭的申請,界定為私領域(private sphere)的個人事件,進而漠視針對「長照家庭」的供需媒合及其相關的議題現象,這早已成為一項兼具集體意義的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

冀此,依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可以申請到外籍幫傭的家庭,將僅限於家有三胞胎或依據家中幼童、老人年齡記點累積達十六點,以及年薪或所屬公司年營業額超過一定金額的外國人,才具備有申請的資格,如此一來,該項側重在以年紀歲數的越小或越大,為其點數加權的主要依據,自然會出現不符合現狀和口實不惠的諸多民怨,畢竟,倘若家中有一名未超過90歲的長者和一名未滿一歲的小孩要同時照顧的話,會因為加總的績點未滿十六點,而無法申請到外庭幫傭,更何況家中有6歲以上的孩童和未滿75歲老人,累積點數為零,申請通過外籍幫傭的想法,更如天方夜譚般不可能獲准。以此觀之,在這裡的考察真義是必要針對該項申請外籍幫傭點數累積機制的設算基準,進行通盤的檢討和變革,特別是如何因應家中成員各自不同成長階段及其生命事件而來的家庭歷程,以思索一套個別性家庭照顧服務體系的完整建構和配套措施,而非只是停留在設定累計點數門檻較高的威權管理心態。

最後,因應多樣家庭型態而來的策進作為,會是上述關於申請外籍幫傭點數累積制度一事的延伸性思考,畢竟,諸如高齡少子女化、婦女勞動力參與、家庭結構轉型、經濟弱勢族群就業媒合、疾病型態慢性化以及國家總體發展等等的變遷指標,點明出來關於由家事服務員(Household Services Provider)提供各項到宅式家事服務(in-home services),像是清潔打掃、衣物清潔及熨燙、簡易收納、煮飯烹飪、照顧老人或陪伴老人、接送兒童、代為購物等等的「家事服務」,當可進一步當可歸納出包括『家事』(從一般庶務性到特殊專業性)以及『家人』(從嬰幼兒、學童、老人、身障、慢性疾病到其它)不同範疇的概念內涵和實施領域,藉此進一步建構包括嬰幼兒之於托育的『照顧』、家中瑣事之於打理的『照料』以及老殘之於看顧的『照護』等不同服務內涵的「三照產業」。

承上,隨其快速的社會變遷,一方面去思考除了外籍幫傭或看護工的交易成本外,有無其他更為文明化的進步選項,另一方面則是要嚴肅看待涵蓋家事管理服務(清潔打掃、 收納整理等)、居家陪伴服務(洗衣收納、膳食服務、叮嚀服藥、陪診或取藥、購物買菜、生活協助)、居家照顧服務(膳食洗衣、個人清潔、簡易護理、就醫服務、閱讀書報、文書處理、情緒支持)、保母托育服務(在宅保母、到府保母、坐月子保母)以及兒童課後服務(生活照顧、課業輔導、認輔協助)、心理衛生諮商輔導(個案管理、成長團體、法律諮詢、親職講座、家庭訪視、資源轉介)的「家事服務業」,業已成為當代台灣社會裡一種新興的職業類別和行業工作,自當是要有全面推廣的戰略布局和戰術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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