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言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學分班學生)

 

報載誠正中學顏前校長表示,當學生離校後的後追系統,難度很高形同約束歸零和關懷歸零之狀況,而為何出現如此之現象?如何將在校教育與離校後追能持續接軌,實有檢討之必要。

首先,誠正中學係依據〈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於1999年所設立,乃為全國第一所為收容施以感化教育處分少年為對象之矯正學校,近五年在校感化教育學生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罪、傷害罪為最多數之前三項。對此,感化教育係因少年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之行為,少年法院依調查結果,認為應付審理者則進入審理,審理結果認不應或不宜保護處分者,應裁定「不付保護處分」,除此則裁以「保護處分」,其處分有:「訓誡」施以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得命為勞動服務、「安置輔導」於適當處所輔導和「感化教育」進感化教育機構執行之;而「安置輔導」期間為二月以上二年以下,「保護管束」和「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不得逾三年。

然而,誠正中學屬兼具有『行刑矯治』和『學校教育』雙重性質之矯正學校,教學目標在使學生能完成基礎學業和多樣技能,藉由多元之教育學習,改變不良習性重新適應社會生活,以人格輔導、品德教育和技能傳授為目標,在教學時除了認知和技能層次外,更需覺察學生之情緒,加強輔導工作,增進其生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在此目標願景下,除了基本知識傳授外,能否達到<國民教育法>中,培養其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又如何將其外顯乖戾之形轉化為內隱祥和之氣?

冀此,誠正中學、明陽中學、誠正桃園分校與誠正彰化分校一肩挑起矯正學校教育之責時,回歸到非行少年問題癥結之所在,在其生命歷程中究竟是發生了什麼脫序偏軌之事?溯及本源豈止是少年本身崩塌?所生養之「家庭」、所生長之「學校」與活動之「社會」,斷裂之處是否能有連串可能?「家庭」是個人接觸最小的社會單位,「家庭」應該是有愛的地方,照顧(關懷)、責任、尊重以及了解這四大因素把愛明確的表現出來,倘若「家庭」都能肩負起基本教育之責,那麼,少年問題就不會是問題少年之唯一,然而,在這快速變遷的社會,「家庭」出現多元樣貌,如何找回「家庭」功能,確實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有待國家機器更具體之實然作為。

事實上,此一事件不單只是「後追」問題,從少年、家庭、學校與社會,涵蓋包括從個人問題、家庭功能,學校教育和社會適應諸多面向,所涉及教育、司法、衛生、警政、戶政等相關單位,當感化教育啟動時,投入之人流、金流與物流之成本,能否達到預期之效果?如何在『有形的約束』和『無形的關懷』兩者之間,以取得某種的衡平關係?從『相遇』到『教育』能否達到『療癒』之效?最後,<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除了更加保障少年之權利,而少年是否該負起相對等義務之責?

改變從相遇開始,「逆風少年」與主流社會相逆而行,所謂的後追,就不應只是社工一人之責,而是你、我以及這個社會又是否做好接納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