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患有精神疾病、有礙優生疾病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接受結紮及避孕手術可申請減免費用。但衛福部認為,如此有歧視及鼓勵該族群節育意味,恐造成誤解,已修改辦法,未來不再直接表列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者為費用減免對象。

衛福部國健署近日預告「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修正條文,將可申請結紮手術及裝置子宮內避孕器此兩項補助的費用減免對象,刪除患有精神疾病、有礙優生疾病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新制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上路。

衛福部希望避免岐視,但部分民眾反映,上述對象中部分為弱勢族群,貿然刪除結紮及避孕手術補助,將造成家庭經濟負擔,建議改為由個案自行選擇是否申請補助,而非全部刪除。

對此,衛福部國健署婦幼組簡技陳麗娟強調,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本來就是補助對象之一,不論是否有精神疾病、有礙優生疾病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只要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陳麗娟重申,未來以補助經濟弱勢者為主,不再額外將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者直接表列,避免營造鼓勵其結紮的錯誤觀感。

國健署二○一七年統計,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共二百四十七人,其中以輸卵管結紮手術補助人數最多,共一百七十人;其次是輸精管結紮手術及裝置子宮內避孕器,分別補助四十六人及卅一人。進一步分析申請補助費用減免對象,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及一般領有低收入證明者占多數。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修正草案已於上月中預告,經六十天預告期,若無異議,經行程程序簽核後,最快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上路。(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