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的推動,業已屆滿周年,這使得相與衍生的衝擊影響,也逐漸地一一浮現出來,而有待進一步的廓清。

資料顯示:自去年(2018年)八月所推動的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至今滿一年,這其中已有八成四的保母簽約加入準公共化,而保母平均的收托兒童數,也由簽約前的0.88人增加至1.15人;再則,來自於2017年的保母年齡統計,全台26,240名的保母當中,年齡超過50歲以上者占有近六成的比重,40歲以下則只有一成四,如此一來,如何讓包括年齡、學經歷在內的執業保母管道來源,得以更為多元、豐富,這似乎也說明了欠缺對於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於產業環境、發展趨勢、技能培養、就業服務以及職涯規劃的通盤性檢視,而讓當前的相關行政措施,淪為治絲愈棼的善後作為或提油滅火。

比如:政府基於鼓勵家長送托,過去允許一位保母不分日托、全日托或夜托可以收托四個孩子,但是,2014年新的托育辦法上路後,考量到保母體力、托育品質,進一步規範日間托育的上限為4人、全日及夜間托育則是僅限於2人,連帶地,倘若保母本人育有6歲以下孩子,則是因為晚上仍會回到家中照顧,因此,不論有無就讀幼兒園都屬於全日托,致使所收托的人數須砍一半。對此,雖然主管機關衛福部宣布擬予放寬育兒保母的收托額度限制,讓孩子已滿2歲並進入幼兒園者的育兒保母可以另收日托兩名;若是滿五歲並就讀幼兒園者,可以不列入收托額度,以讓年輕保母的困境得以有所解套。誠然,為了保住托育工作而中止懷孕的行徑,實為是一項文明的反諷,但是,過於突顯育兒保母的工作權益,背後也有其嚴肅以對的相關議題思考,這是因為:

首先,針對保母若育有6歲以下幼兒的收托規定過於嚴苛一事,訴諸要求政府放寬收托門檻抑或是廢除不得收托規定,以讓保母年輕化和鼓勵新血投入,這兩者之間的串聯邏輯,是有待進一步商榷、釐清的,畢竟,前者的思維方向,主要是主張將保母育有滿2歲且外送至幼兒園的幼童,從現行的全日托調整為夜間托育性質,藉此增加育兒保母白天的照顧人數,但是,就其多些收托的『量增』,是否就等同於提升『質優』的併同思考,這一點自當是有必要進行從溯源管理到登記管理以迄於品質管理的整體性考察。

冀此,癥結點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修法以放寬育兒保母相關的收托限制,而是扣緊包括「保母老年化」、「保母孤立化」、「保母準專業化」和「保母定位化」等等的迷亂現象,以進行結構性解套的綜融考量;連帶地,準公共托育政策對於居家保母的衝擊影響,特別是將那些沒有單一技術士證照的結業保母,被視同為親屬保母且接受次等待遇,致使準公共化政策所啟動托育補助的價差,自然是會引發居家式的托育服務市場,出現某種收托嬰兒的外流現象,特別是2足歲要奔走於幼兒園的誘因條件結構。

其次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托中心)的定位不明問題,對此,關乎到居托中心之於法定地位的確認,也不盡然在於被賦與更多的執行權力,而是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的過程當中,就其包括觸法、違規而來的司法和救濟程序,相關的行政流程與正當程序,主管機關理當是要有積極作為,以此觀之,對於居托中心的變革重點,也不在於行政委託或勞務委託本身的操作型態,而是背後所潛藏不盡成熟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以致於淪落成為結構性受害的又豈止是保母,而是進一步擴及到承接居托中心的委外單位、訪視輔導員、社會工作員、家長以及最為無辜的嬰幼兒。無疑地,國家機器理當要就決策判斷、資源配置和行政霸權,以進行自為反思和外部監督。

最後,回應於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所呈現出來的某種運作失靈情形,相關具體改善的策進作為包括:

(一)通盤檢討當前包括『訓(訓練)—考(考照)—用(登記管理)』之間的落差與斷裂,這一部分需要加以廓清的乃是:居家式托育工作不應該被窄化為用以幫助保母或有所權變的二度就業性質;連帶地,投入居家式托育服務產業的自我概念、人格特質、職涯規劃、情緒支持、專業培力、知能教育、薪資水準抑或是退休制度,是有通盤檢視的必要,就此而言,上述相關的議題現象,就不全然是侷限在保母的年紀大小或生兒育女,而是要回歸到受托嬰幼兒本身之於『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的基本提問;最後,無論是結業保母、學歷保母或者證照保母,如何有效接軌於最後一哩的見習制度,以讓諸如硬體的托育服務環境和軟體施用於嬰幼兒的衛生保健、生活照顧、遊戲活動、社會發展、生活記錄、成長檔本等等的居家式托育服務工作,展現所應該要有的專業自我,這一點相關的職前培力,會是變革的重點項目之一。

(二)思索居托中心的法定地位問題,從行政委託到勞務委託以迄於從公設公營到公設民營,相關的判準還是要以『禦敵從嚴』為其主要原則,就此而言,攸關到任何居家式托育服務糾紛,所涉及到從開單勸導、行政裁罰、訴願救濟抑或是官司訴訟等司法範疇,國家機器在這部份的攬責與扛責是要被加以放大檢視的,更確切地說,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業務科接手自行辦理,這才是釜底抽薪的解決之道。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