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前年准許亞泥在花蓮太魯閣採礦權展限廿年,引發修礦業法爭議,居民與環保團體也不滿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經濟部在核准礦權展限時,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廿一條規定的諮商同意權,昨判居民勝訴,可上訴。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認為,這是原基法諮商同意權具體落實,原民會將持續協助亞泥與部落繼續協商、達成共識。

對未來要不要上訴,經濟部礦務局長徐景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會秉持法治、產業發展、社會環境、原民權益四個面向,做出綜合分析及考量。

導演齊柏林拍攝紀錄片《看見台灣》,片中亞泥在太魯閣國家公園開設的採礦場,綠油油的山頭中,存在著一片赤裸的灰白景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居民先前曾提訴願,但行政院以經濟部核准礦權過程並未違法,且礦權展延並不適用《原基法》相關規定,駁回居民訴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的判決等於是指政院、經濟部未依法行政。

亞泥新城山礦場位於秀林鄉富世部落,新城山礦場礦權前年十一月廿二日屆滿,亞泥依礦業法規定,二○一六年十一月廿五日提申請礦權展限。經濟部審查後,前年三月十四日核准礦權展限,展限廿年到二○三七年。

礦場周邊居民田明正等人以利害關係人身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原基法二○○五年二月五日制定發布,對發布前已取得礦業權並實際進行採礦區域,原住民族或部落無從在原本礦業用地核定階段表示意見,自應於礦業權展限申請時,給予他們表示意見的機會。

法院表示,經濟部核准展延前,亞泥未踐行原基法諮商同意參與程序,經濟部也未依職權命亞泥補正,顯然違反原基法,合議庭判居民勝訴。

「好開心!」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長田明正昨說,提出訴訟是為捍衛居住安全,礦場距部落實在太近,希望亞泥不要再上訴。

自救會昨也發出聲明,要求新城山礦場立即停止採礦,回到目前正進行的三方會談,並讓族人在自由、事先、充分、知情的情境下,行使原基法諮商同意權。

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說,以往行政系統不認為需要重視原基法廿一條諮商同意權,但法官說要,希望未來類似案例、礦業法修法,都要納入這個判決的精神。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