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止酒駕,立委提案修法,若公務人員酒駕若有明確證據,當年度考績列丁等。反酒駕團體認為,公務人員身為全民表率,絕對不能知法犯法,支持嚴懲;不過他們也認為只列丁等太輕,甚至應終生免職,更有警惕性。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近年公務人員酒駕案層出不窮,除了考績法應該要嚴格之外,行政院內部的酒駕管理相關規定也要更嚴格。協會一直要求修正考績法,只要酒測值超過0.25就要加重處罰。

林美娜說,雖然近五年公務人員酒駕案降低,不過,應該要是「零」。尤其是警察、消防人員的工作本來就是救人,不該知法犯法。協會去年12月宣布希望今年為警界、消防員零酒駕目標元年,結果今年初就破功。

除了警察、消防人員之外,林美娜說,農委會防檢局彭姓組長酒駕後以功代過,當年考績仍列甲等;教育界等也有不少案例,如苗栗竹南國中前胡姓校長喝酒後堅持開車回學校,在路上遭攔查,之後還升任高中校長。

反酒駕聯盟發起人李載忠說,非常支持修法,不過,考績列丁等仍太輕,應該要修法嚴懲,只要是公務人員酒駕就要終生免職。

他說,他住在花蓮,觀察當地軍人喝酒騎摩托車的人數不少,惟有嚴格規定,才能有警惕作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