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托育準公共化」等問題,監察委員江綺雯、林雅鋒、陳小紅、王幼玲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去年8月「托育準公共化」實施以來亂象百出、政策倉促上路未採取因地制宜措施、也未解決托育量不足及資源分配不均,並有排擠地方政府其他社會福利支出等,監察院促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檢討改進。

江綺雯表示,本案接續2015年監院的專案研究案「托育服務管理及育兒津貼政策之檢討」,面對台灣已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國家的事實,托育政策攸關0~5歲100多萬嬰幼兒福祉,內涉國人是否樂婚、願生、能養等問題,對外,更受國際檢視是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規定的兒童五權,基於上述考量,再度啟動調查。

監委調查,為解決少子化問題,行政院於去年8月實施「托育準公共化機制、擴大育兒津貼」政策;該政策立意良善,但規劃期程過於倉促,欠缺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足夠的溝通,且事前未落實資源盤點,再加上地方政府執行人力等相關配套資源均未能到位,貿然推動,導致政策上路後亂象百出,民怨不斷。

此外,政策執行後採滾動方式邊實施邊修正,致地方政府無所適從,且須面對來自民眾、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業者的抱怨,並出現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業者等,對於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措施的簽約條文有諸多未明確之條款,及對滾動式檢討方式多有微詞,凸顯行政院托育政策的規劃明顯未盡周延。

監委指出,該政策挹注逾425億元的資源,卻因未依各縣市情況,採取因地制宜的措施,且部分縣市欠缺對服務對象、受益人口及地區資源特性更清楚且細緻資料的掌握,亟待行政院督導所屬及早盤點建置。

監委強調,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自去年8月實施後,同年8月至12月底所需的經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今年度則提高縣市自籌經費,勢將加重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甚至排擠其他社會福利服務支出,行政院應研擬規劃因應,確保政策永續。

調查也發現,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措施及擴大育兒津貼政策,以全體幼童統一適用齊頭式的服務,未將城鄉差距納入考量,欠缺彈性,且未就特殊幼兒照顧提出相對應的協助服務,似不利身障及特殊需照顧的幼兒托育,他們不僅找不到照顧者,且因此增加家庭的照顧負擔,行政院應督導衛福部及教育部研謀對策。(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