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明兩天將討論「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提案,包括考試委員由現行十九位降為三至五名、任期六年改四年,形同「虛級化」考試院職權。考試院表示,考委的政策決定權乃憲法所定,是否可修法變動,恐須慎酌。

段宜康提案修改「考試院組織法」,目標是精簡考試院組織,包括考試委員由現行十九位降為三至五名、任期六年改為四年;另鑑於憲法未明定公務人員培訓為其職掌,應回歸各用人機關,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等同是要將 考試院職權「虛級化」。

相關修法今天將先在司委會舉行公聽會,明天展開審查。曾任銓敘部次長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考試委員是阻礙考試院進步的主要原因。國家考試學科專業性多如牛毛,但現在的考委只有領域專研,沒有銓敘與考選專業,導致阻礙考試院進步。

對此,考試院官員說,歷任總統都維持考試委員提滿補實,不宜由少數人壟斷把持,現行採合議制,決策能更加周延,且考委人數有憲政衡平的考量,與司法院、監察院都是中央一級機關,人數應該維持原狀。

考試院官員指出,「考、訓、用合一」是建構文官法治的方向,保訓會主管公務員的保障和培訓,培訓關於公務員進入公務體系後的持續精進,盼能達到人盡其才的目標,這方面考試院責無旁貸,基於考訓用合一的概念,培訓也該是執掌的一環,不能偏廢。

考試院副秘書長袁自玉表示,國家考試與文官制度有其複雜性,因此考委的員額、任期及資格,為因應國家發展需要做整體宏觀考量,建請維持現行規定。(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