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紫芬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學分班學生)

 

2018年12月24日外交部長吳釗燮外傳安排其機要、「口譯哥」趙怡翔出任公使或副代表,引起外交系統內部不滿。趙怡翔在 2016 年總統就職典禮上擔任主持人,因為一口流利的英文加上渾厚嗓音讓人印象深刻,被外界封為「口譯哥」,但是,如今傳出在未通過外交特考的情況下,以 8 職等破格空降 12 職等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一職,而掀起熱議。

依據外交特考的外交人員,他們的訓練過程就是派駐國外3年、調回部內3年,再外派3年、期滿可延任一次,最多6年後,一定調回部內3年,經過來來回回、不同區域國家及部內不同層級的嚴謹訓練,才能站上第一線成為外交尖兵,再則,外交部在任用口譯哥當任政治組長一職上,依據相關的法令至少違反三大法令:一、全國人事法規的「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二、中央法規中的「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三、中央法規中的「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對此,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七條清楚規定:「聘用人員不適用各該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簡任職或薦任職各項職務之名稱,並不得兼任有職等之職務。各機關法定主管職位,不得以聘用人員充任之。」,只不過,吳部長竟在政論節目為趙怡翔做違法解釋,吳部長說:「駐美代表政治組組長並非法定主管職缺!」

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一些評論家及政治人物往往站在對立的角色來評論事件的對錯,這多少會缺乏公正性,以趙怡翔的事件來說,早期這樣的政治任命習以為常,但是,時至今日,卻仍然還是用政治任命的粗暴手段,去佔事務官的缺額,更遑論趙本人的經驗及能力有尚有待磨練之際,這使得相關的輿論批評,自然是一項預料之中的下場;連帶地,以當事者有限的社會資本和關係人脈,又能為國家利益爭取到多少優勢?以此觀之,這就不是單一的個人問題,而是需要一套專業的養成制度,再去討論此人的政治任命合不合宜,這也能留下一些空間,讓年輕人有展現實力的機會。當然,整起派駐事件之所以會引起如此大的風波,除了有先前的吳音寧效應外,這也和趙本人在臉書上的自我防衛回應或反擊有關,如此一來,何嘗不也暴露出處理危機事件的應變能力,亦即,更為加重對於他個人實力的懷疑。

總之,任何的制度運作都不外乎情、理、法的權變考量,對此,這樣的派駐不只是個人的好、壞問題,而是已經破壞了國家整個的文官體制,提拔優秀的年輕人,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但是,這也是需要建基於合法、論理、講情的前提底下,以此觀之,這樣的派駐職務到底是體制出了問題?執政者的我執問題?官僚的制度設計失靈問題?政府效能問題?還是單就修法便能夠真正能解決這些沉痾問題?

資料參考:news新聞、中時電子報、法律網法規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