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兒童事故死亡,衛福部擬比照英、美建立兒童死亡個案檢討機制,針對事故傷害與不明死因的五歲以下兒童,由專家組成死因複審指導委員會,擬率先於台中、彰化、花蓮等試辦,希望找出兒虐漏網案件、改善兒少事故傷害防治。

衛福部去年與成大醫學系公衛所進行「台灣兒童死亡原因複審及分析先驅計畫」,台灣2001年至2015年,19歲以下兒童青少年死亡者共6985名,部分縣市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高於預期,但死亡證明書紀錄資訊不足難以擬定具體防治策略。

不僅是交通事故,兒少事故傷害還包含溺水、墜落、自殺及他殺等。主持該計畫的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成大醫學院公衛研究所教授呂宗學說,以兒童死於故意傷害來說,年紀小的兒童幾乎不會自我傷害,審查優先就會放在兒虐。「但因當前死亡證明資料不足,只看死因的話,國內兒虐問題永遠被低估」。

台大兒童醫院胸腔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舉例,臨床有兒童被打影響腦部,之後又吃東西嗆到,最後死於敗血症感染,死亡證明死因欄會註記為敗血症,無法呈現兒虐的事實,以致兒虐事件遭低估。以2016年疑似兒虐被通報,最後死亡127名個案來看,僅少數證實為加害致死。

對孩童施暴的家長通常會說,「孩子不小心被熱水燙傷」、「不小心從樓梯跌倒」卻反覆被送到加護病房,直到最後送來的那一天已救不回來,截至目前不知已有多少孩童被加害,卻不知道真正的死因。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英國執行兒童死因複審多年,發現可避免四分之一的兒少死亡,又以意外事故、自殺及兒虐成效最高,高達六成。呂宗學也認為,當務之急應優先建立國內兒童死亡個案檢討方式,進而提供資料編撰醫院與衛生局使用的工作手冊等。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技施靜儀表示,死因複審並非究責,而是改變當前不良制度,目前已研議在部分縣市成立兒童死因複審指導委員會,初步彙集衛福、警政、法務等相關單位,當衛生局接獲死亡通報後即可判定是否啟動複審,篩選優先複審的死亡個案,從過往就醫紀錄、家庭調查等釐清死因,彙集資料後定期向中央提出報告作為施政參考。

•美國兒童死因複審流程

Child death review或child fatality review team

參與者:公衛、衛生專業人員(家庭醫師和兒科醫師)、社會服務、法醫、執法人員、檢察機關、緊急救護人員、教育、心理衛生人員。

複審範圍:視個案死亡方式各洲不同,複審年齡最高至18歲,多數複審個案包括嬰兒猝死、意外事故、謀殺、自殺、可預防之自然死亡

複審結果:向州長、州立法者、州和地方 機構、社會大眾提供政策及改進建議。

•英國兒童死因複審流程

Child death overview panel

參與者:多機構參與,核心成員與美國相似,再加上因特殊個案而指派的專家。

複審範圍:0至18歲死亡個案,資料採取匿名方式

複審結果:提出年度報告、對地方兒童保護局和機構提出建議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