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下午進行攸關稅改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程序。院會通過第17條朝野黨團共同提出的修正動議條文,大幅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財政部估算,未來全國近5成年所得在40.8萬元以下的受薪階級,明年皆可免申報所得稅。

朝野黨團今早協商時確立擴大減稅的修法方向,分別提高標準、薪資、身障、幼兒學前等4項扣除額。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至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至20萬元,幼兒扣除額由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指出,稅改案若完成三讀,粗估月薪3萬元加上1.5個月年終獎金的受薪階級,應不必繳納綜合所得稅;就算原適用最低級距5%稅率的納稅人,一人大約可省4800元至5000元稅金,對受薪階級相當有利。

財政部預估,每提高1萬元標扣額,稅損將增30.6億元;每提高1萬元薪扣額,稅損增34.7億元;3項扣除額調高的稅損為105億元,若再加上幼兒學前扣除額調高的稅損28億元,共198億元。

財政部長許虞哲協商時表示,配合大法官第745號解釋令,今年6月底會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因各項扣除額與免稅額範圍較大,因應少子化及長照議題,還有國民黨團主張的學貸扣除額,屆時會一併考量與評估。(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