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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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有某基金會從去年(2016年)起辦理所謂的「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亦即,將過往保母照顧嬰幼兒的概念,直接套用在身障者身上,藉此讓智能損傷的憨兒能夠藉此走出自己的家,並且在熟悉的社區家庭中就近以接受專人照顧,從而增加社會參與的融合機會。

誠然,包括失能、失智與失依的長期照顧議題,業已成為某種客觀的社會事實,就此而言,針對因為長照所招致的身心負荷及其可能的配套措施,那麼,上述「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的發想與試驗,就有它正面肯定之處,只不過,相與衍生的議題現象,也有其進一步深究的必要,這是因為:首先,將過往保母照顧嬰幼兒的概念,以直接套用在照顧身障者身上,這樣的運作邏輯,還是有其商榷之處,畢竟,提供與接受的照顧兩造及其相關的照顧事務,還是有它分類與分級的範疇性差異,前者係屬學齡前的嬰幼兒,後者則是生活自理需要加以協助的智能憨兒;再則,從科班保母到結業保母以迄於證照保母,指陳出來所謂的居家托育服務已經是朝向建制化的目標管理挺進,相形之下的提供照顧憨兒的從業人員,就其資格要件、培力訓練抑或專業自我,無論是保育、特殊教育或是職能教育,在在還是屬於經驗累積的摸索階段。冀此,對於推動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的考察所在,就不單單只是從保母到家托員、從嬰幼兒到智能損傷憨兒、從戶內照顧到家外托育與托顧抑或是資源連結的在地照顧與社區生活,而是關乎到身障者之於「自家」、「社區」與「機構」的生活樣態,是否有其它可能與可行的選項出路(alternative)?

准此,在這裡的議題檢視乃是直指家有一老、一小和一殘的生活照顧,在求助無援的情境底下,幾乎是演變成為壓跨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換言之,如何讓這些的「長照家庭」得以穩健運作,那麼,特定、分殊與多樣家庭型態的照顧體系和服務網絡,就需要被嚴肅看待,畢竟,民間與地方政府所獨力推動的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無論是人流、金流或物流與資訊流均有要面對的結構性限制,更遑論於如何得以長治久安?連帶地,偏屬於喘息性質的身障居家托顧服務,又要如何嫁接在支持性、補充性、保護性與替代性的連續性服務光譜上,藉此讓家有一殘以避免淪為必有一倒的人身喟然?顯然,從社區生活到社會參與,需要被融合的也不僅止於當事者的身障人士,而是整個身障家庭要如何跨越心理、心理與社會的藩籬,就此而言,從自力作為到他力應為以及從慈善捨求到權利應得,點明出來國家機器不應該漠視該項的試辦摸索,而是回歸到從政策到法令以及業務協調、服務整合的串聯性思考。

總之,關於推動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的議題考察,其所投射出來乃是相迎身障者從就醫、就學、就業到就養,少的是整體的『圖像』(image),多的是殘缺的想像(imagination),就此而言,障礙福利所映照出來的又何嘗不是某種的福利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