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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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106學年第1學期5歲幼兒的「免學費補助」以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業已正式開始辦理,對此,免學費補助的申請對象是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間出生的小朋友,而中低收入戶的幼兒就學補助對象則為101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間出生,且具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期限為今年(2017年)10月15日截止,顯然,該項針對學齡前的幼兒教育及其相關的策進作為,宜有進一步論述的探究空間。

基本上,該項以5歲幼兒為其標地對象的就學補助,包括兩種不同的項目範疇,這其中的第一項係以沒有家戶年所得的限制且家長不用自行提出申請,只要符合補助年齡和就讀符合規定幼兒園的小朋友都可以獲得補助的「免學費補助」,至於,補助的方式則是如果是在公立幼兒園就讀的話,幼兒入學時便可直接減免學費,每名幼兒一學年最多可節省學費新台幣14,000元,如果是就讀私立幼兒園,補助方式可比照公立入學時直接減免的作法,或是等政府補助款撥付後再轉撥給家長,每名幼兒一學年(分上、下學期撥付)最多可節省學費新台幣30,000元;至於,第二項的「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則是以兼具福利身分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抑或是104年度家戶年所得總額新台幣70萬元以下的家庭者,除了上述的「免學費補助」外,還可以額外申請所謂的弱勢加額補助,而該項依其所得級距而來的加額補助就學費用一學年(分上、下學期撥付)約1至3萬元。

准此,該項學齡前的幼兒就學補助,第一層係以就讀幼兒園的5歲幼兒為主,其次是就其一般身分與特殊身分(低收、中低收與近貧的經濟弱勢者)以進行第二層的區分;第三層再依所就讀幼兒園之公立或私立園所屬性以提供直接減免、撥付轉給或是額外申請等補助方式;最後的第四層則是折算下來包括有14,000元之公立幼兒園的一般身分幼兒、從24,000至44,000元不等金額之公立幼兒園的特殊身分幼兒、30,000元之私立幼兒園的一般身分幼兒以及從40,000至70,00元不等金額之私立幼兒園的特殊身分幼兒,顯然,扣緊資格身分別及其園所屬性別不等的幼兒就學補助,本身雖係某種的階層化現象,但是,從新台幣14,000元基本款到最高上限新台幣70,000元的幼兒學費補助,是否已然達到鼓勵生育和扶貧濟弱的政策目標,以此觀之,這當中的關鍵點還是在於幼托教育的公共化、普及化抑或是全面義務公立化,換言之,只要是隱含市場運作法則,那麼,即使是有包括公立幼兒園、私立幼兒園或是非營利幼兒園的不同布建措施,但是,該項誠屬商品化性質的學前幼兒教育,終究還是有從絕對剝奪到相對落差及其從社會效果到成本效果的基本提問?

總之,該項涵蓋「免學費補助」與「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的教育策進方案,因為糾雜家戶年所得的『勞動因子』與經濟弱勢的『社福因子』,導致後續的因應措施,還是偏向於殘補與枝節(從非營利幼兒園到社區化托育等),特別是淪為公共化與公立化的文字遊戲,如此一來,自然是無助益於少子女化之於國安問題的有效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