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有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女生也要當兵」通過附議門檻。發起人認為《兵役法》只規定男生兵役義務和《憲法》的「男女平等」條文有出入,故提案將男性以外的國民納入徵兵範圍,並得到超過5000名網友附議,國防部在23日回應表示,現行兵役政策無抵制憲法,同時在實務上沒有徵集女性國民的服兵役需求,所以此提案不予採納。

提議內容,《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牴觸了《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提案人表示,「現行的兵役制度,是讓一部份國民因為性別,被硬生生剝奪人生中數月至數年的時間,另一部分不同性別的同齡國民,卻能享受更多自由,提早進入社會,累積人生資本。」

該案提出後10天便獲得5000餘人附議,達到政府須回應之門檻,國防部也在期限的前一天給出官方回應,國防部在10月7日請內政部研商意見,並在18日得到共識,國防部表示3大拒絕理由:一、現行兵役政策及兵役法規定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並無牴觸;二、我國兵役制度在實施募兵制轉型後,亦逐步擴大進用社會女性人力,現階段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三、本提案不予採納。

國防部回應後,立刻在PTT引起討論,鄉民大多數不認同官方結論表示,「國防部不讓女生當兵的原因很明顯,一堆女生連上體育課都說生理痛,要出操不就躺在地上了,真的徵進來難不成當老佛爺供著嗎?」、「就不要出來說缺兵,少子化就在眼前了」、「這麼明顯的歧視竟然沒女權團體出來抗議?」「募兵制會撐得比復興航空久嗎?」。(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1.23)